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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枪支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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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枪支管制是指蘇聯的槍支管理政策。俄国内战期間,苏俄政府一度允许人民持有各种小型武器和刀具。 [1] 1918年12月,苏俄政府頒布《关于交出武器的法令》,要求人们交出枪支、剑、刺刀和炸弹,一旦違反則會判處十年监禁。 [2]苏联共产党员可以持有一把手枪或一把步枪,而且持槍黨員必須登記。

1924年12月12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了《关于火器、火器弹药、爆炸物和爆炸物的生产、交易、储存、使用、保管和携带的程序》,規定普通公民只能持有滑膛猎枪[3]非法持有枪支將會受到严惩。1933年3月之後,如果有人未经允許私自制造、持有、购买、销售枪支(滑膛猎枪除外),最高可判处五年监禁。 1935年起,未經允許持有管制刀具的蘇聯人民也會受到同樣的處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間,為了抵御德国入侵以及緩解武器不足的問題,蘇聯當局下令平民要將滑膛猎枪上交給國家。

1953年约瑟夫·斯大林逝世后,苏联掀起了一波枪支自由化的小高潮。苏联平民可以再次购买滑膛猎枪。不過自1959年開始,蘇聯當局規定人民必須前往苏联猎人协会註冊後才能購買滑膛猎枪。1960年蘇聯頒布新刑法,根據新刑法,非法持有枪支的處罰相比以往更輕,最長監禁年數調低至两年,而且當局還允許人民持有刀具。

14年后,蘇聯再次加大槍支管制,非法购买、持有和携带武器的人將被判處五年監禁。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