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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力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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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力學(Audiology)是一門新興的科學,是一項專為聽障人士,提供協助的衛生保健醫學。現今聽力學已發展為獨立的專門學科,更跨越眾多領域。執行聽力學之專業人員為「聽力師(Audiologist)」,聽力師的訓練除了聽力醫學外,還包括有語言學、語音學、聲學、電聲學、心理學及教育……等。聽力師之起源,最早可追溯至二次世界大戰後,為幫助因戰爭而聽力遭受損傷的軍人,提供必要的診斷與復健服務。聽力師需要有完整的養成教育,對各項聽力檢查報告負起責任。在檢查報告中除呈現數據。更應描述結果並判讀,甚至提出建議,一個專業聽力師最重要的使命是能盡自己一切的力量,協助聽力障礙的人士,擁有一定的聆聽能力,維持相當的生活品質。[1]

聽力學檢查

以下列舉需要做聽力檢查的情況:

  • 幼兒時期的語言發展遲緩
  • 兒童發音不清晰
  • 自覺聽力不好
  • 常要求他人重說一遍
  • 長期在噪音環境工作的人
  • 持續性耳鳴
  • 暈眩
  • 耳痛
  • 耳漏

聽力損失的類型

  • 傳導性聽覺損傷:大多是外耳或中耳有病變,如中耳炎感染、外傷所造成。
  • 感音神經性聽覺損傷:常見因內耳聽神經有病變。例如老年性聽力損失,遺傳性失聽或因病毒感染引起等。
  • 混合性覺損傷:同時合併有傳導性和感音性聽損。
  • 中樞性覺損傷:聽神經以上的傳導路經受影響,都是中樞聽覺損傷的範疇。

聽力師

養成教育

臺灣,目前有以下大專院校,教授聽力學:

香港香港大學教育學院設有聽力學理科碩士課程。

執業資格

臺灣,考取由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聽力師證書才得以執業。應考條件為相關聽力學系、組、研究所、學位學程主修聽力學,並經實習至少六個月或至少375小時,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得應聽力師考試。[2]

香港,聽力學家可以在認可醫療註冊先導計劃下獲認證,而香港聽力學家公會在「認可醫療專業註冊先導計劃」中獲授權為認可醫療專業團體負責管理聽力學家名冊。[3]

專技高等考試科目為:

  • 基礎聽力科學
  • 行為聽力學
  • 電生理聽力學
  • 聽覺輔具原理與實務學
  • 聽覺與平衡系統之創健與復健學
  • 聽語溝通障礙學(包括專業倫理)

業務

  1. 診斷性聽力檢查:純音聽力、語音聽力、耳聲傳射、聽阻聽力、聽性腦幹誘發反應等。
  2. 嬰幼兒聽力篩檢。
  3. 平衡功能檢查。
  4. 助聽器或人工電子耳等聽覺輔助器功能評估與選配。
  5. 聽能創健與復健。
  6. 噪音環境的評估,及聽能保健的宣導與防治。
  7. 提供與聽障相關的醫療與社會資源等諮詢。

服務場所

  • 醫院體系:一般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的耳鼻喉科均有聽力師及聽力檢查設備。就診民眾須先經耳鼻喉科醫師進行耳科理學檢查再轉介給聽力師,做聽力評估。
  • 學校體系:若經診斷確定為聽障兒,經配戴適當的聽覺輔助器之後,可至啟聰學校或大專院校具相關聽語系所,接受聽能復健。
  • 機構體系:目前有些機構也聘請聽力師,可執行非診斷性聽力評估工作,以及針對聽障兒進行聽能復健。
  • 其他相關:如助聽器公司。

參考資料

  1. ^ 高雄市聽力師公會. 認識聽力師的角色 (PDF). [2018-11-0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11-05). 
  2. ^ 中華民國考選部.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聽力師考試規則. [2018-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05). 
  3. ^ 存档副本. [2023-07-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