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振方
羅振方(1874年—1932年),字通甫,号节庵,浙江省紹興府上虞县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1]
生平
羅振方是羅振玉的族人[原創研究?]。他是清朝光绪壬寅补行庚子辛丑恩正并科举人。后来他曾任直隶州知州、奉天候补知县。此后,1905年(光緒31年),他任東三省留日学生監督。中華民国成立後的1912年(民国元年),他历任奉天省盐務司总務科科長、北京政府財政部佥事。翌年5月,他任直隷省熱河国税籌備处分处長。同年9月,他任農林部次長,一度代理農林总長。11月,他任東三省盐運使。1915年(民国4年)3月,他任北京盐務署督办。[1]
1917年,京畿、直隶一带发生洪水,罗振方任直隶、京畿水灾河工坐办。1920年2月熊希龄任香山慈幼院院长,施今墨任副院长,10月施辞职,罗振方接任副院长。1922年2月,罗振方因病辞去副院长职务。罗振方病愈后,在山海关附近创办柳江煤矿,任总经理。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日本人将煤矿搞垮。[1]
1932年,他因脑中风病逝。[1]
参考文献
- ^ 1.0 1.1 1.2 1.3 徐友春主編.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劉寿林等編. 民国職官年表. 中華書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罗振方 慈善家,罗氏通谱网,2005-1-6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國(北京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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