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重定向自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由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9年4月27日选出。共有80名组成人员,其中委员长1名,副委员长16名,秘书长1名,委员62名。任期由1959年4月至1965年1月,期間共召開137次會議。常委會组成情况如下:[1]
组成人员
- 委员(62人,按姓名笔划排列):
王昆仑、王维舟、邓初民、邓颖超、卢汉、叶剑英、史良、刘宁一、刘长胜、刘格平、刘澜涛、朱良才、华罗庚、汪锋、李雪峰、陈劭先、陈其尤、陈其瑗、陈垣、陈嘉庚、吴玉章、吴耀宗、武新宇、张云逸、张苏、张治中、张难先、张启龙、张闻天、邵力子、竺可桢、季方、周叔弢、周建人、周纯全、施复亮、赵寿山、南汉宸、胡子昂、胡乔木、胡厥文、胡愈之、胡耀邦、茅以升、高崇民、唐生智、马明方、马叙伦、马寅初、徐冰、徐向前、徐特立、许广平、梅龚彬、曾山、彭绍辉、杨明轩、熊克武、蔡廷锴、蔡畅、谢扶民、龚饮冰
其他工作人员
- 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