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旅遊
生態旅遊或稱生態觀光(英語:Ecotourism)一詞最早出現可追溯至1965年,學者赫茲特建議對文化、教育以及旅遊再省思,並倡導所謂的生態旅遊,發展至今生態旅遊已成國際保育和永續發展之基礎概念。[1]
定义
1983年,學者赫克特提出「生態旅遊」一詞,成為目前最普遍使用的語彙。其將生態旅遊歸結出三大特點:
- 生態旅遊是一種仰賴當地資源的旅遊;
- 生態旅遊是一種強調當地資源保育的旅遊;
- 生態旅遊是一種維護當地社區概念的旅遊。
最後,學者赫克特將生態旅遊定義為「到相對未受干擾或未受污染的自然區域旅行,有特定的研究主題,且體驗或欣賞其中的野生動植物景象,並且關心區內的文化特色」。 生態旅遊學會 (The Ecotourism Society) 在1991年為生態旅遊下了一個廣為各界接受的註解:「生態旅遊是一種具有環境責任感的旅遊方式,保育自然環境與延續當地住民福祉為發展生態旅遊的最終目標」
無污染旅行者
- 使用最少污染的交通工具
- 盡量少用過份食品加工及包裝的食品飲品
- 盡量不用用完即棄的物品
- 帶走一切帶去的物品,絕不留下垃圾
- 盡量不生火
- 不干擾野生生物,不捕獵或採摘植物
- 不干擾當地居民的生活
- 保持寧靜,盡量不使用唱機或揚聲器
- 盡量少帶高科技產品
- 遵守一切郊野公園管理當局的指示
參考
- ^ What is (not) Ecotourism? | Global Ecotourism Network (GEN). www.globalecotourismnetwork.org. [2020-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