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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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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少將王賡

王賡(1895年5月15日—1942年4月),字受慶,亦作綬卿,男,江蘇無錫人,中華民國陸軍少將。官至國民政府兵工署昆明辦事處長。親孔宋系

生平

官宦子弟,家道衰落,入读北京安定中学。1911年畢業於北京清華留美预备学校,同年赴美留學,第一年就讀於美國密西根大學,次年轉學至哥倫比亞大學,一年後又轉學至普林斯頓大學。1915年獲得普林斯頓大學文學學士。同年夏季進入西點軍校。1918年以第12名成績畢業西點軍校(当时全年级137名学生);在校期間因英文娴熟,成為西點軍校"Howitzer"年刊編輯委員會成員。

1918年回中國,供职于北洋政府陆军部任航空局委员。1919年1月随全权代表陆徵祥赴巴黎,和梁上栋任中國出席巴黎和會代表团上校武官。

1921年10月22日,王赓与陆小曼在北京海军联欢社举行婚礼,場面浩大。

1921年为陆军上校,任教北京大學。王賡婚後與小曼生活格格不入。王賡辦事認真負責,為準備授課經常埋頭研究。陸小曼生性風流,三天兩頭到外頭遊樂。於是王賡認為陸小曼沒有盡到一個妻子的責任,陸小曼則認為王賡不夠體貼。

1923年應西點軍校學長溫應星之邀到中東鐵路警衛工作,1923年任北洋政府交通部护路军少将副司令。1924年底任哈尔滨市警厅厅长。后任孙传芳五省联军总部参谋长,敌前炮兵司令,铁甲车司令等等军职。

1925年王賡的好友徐志摩在北京認識了陸小曼。王賡因事務繁忙,經常沒有時間照顧小曼,所以他常叫志摩陪小曼去玩。在這段時間裏,徐志摩有更多與陸小曼接觸的機會,於是徐志摩開始追求陸小曼。

1925年7月,王赓应孙传芳之邀,到南京担任督办浙江军务善后事宜公署高级参谋。1925年9月与陆小曼在上海办理离婚手续。1925年10月孙传芳自任浙苏闽皖赣五省联军总司令,王赓辞去高级参谋职务。1926年10月3日,陆小曼与著名诗人徐志摩结婚。

1928年4月,任新桂系的国民革命军第四集团军(总司令李宗仁,前敌总指挥白崇禧)前敌总指挥部炮兵指挥官及铁甲车队司令,参与二次北伐。1929年1月任编遣委员会编组部设计处副处长,后改任淮北盐务缉私局局长。

1931年接替温应星出任财政部长宋子文税警总团第二任中将总团长。1931年12月26日,国民政府任命王赓为国民政府警卫军第二师(师长俞济时)独立旅旅长,该旅是由税警总团改编。1932年1月11日,国民政府任命俞济时为陆军第八十八师师长,王赓的独立旅改为第八十八师独立旅,其旅部及教导团驻扎在嘉兴。后奉命率部到上海参加一二八抗战

1932年一二八事變时,税警总团与十九路军协同对日作战,王庚在二月底只身进上海公共租界去找其朋友、美国驻上海武官坎宁安,进租界后在英国礼查饭店的厨房间被巡逻的日本陆战队扣留,後经租界的国际调停当局交涉三天后放回。当时日本宪兵在其隨身携带的军事作战地图,泄露了十九路军的作战部署,日军利用该情报在浏河登入,粉碎了十九路军的上海抗战。十九路军认为是王賡向日本人出卖了军事情报,将其押往南京宪兵司令部,史稱「王賡事件」(Ken Wang Incident)。[1][2][3][4][5][6][7]宪兵司令部无法处理,将其转叫军政部军法司,而后王赓被军法处判了两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国民政府1932年第一四二期《军政公报》刊载“中华民国贰十一年陆月卅日”(1932年6月30日)《军政部(军法处)判决书》: “被告王赓充陆军第八十八师独立旅旅长,本年二月初,奉调率部来沪参加抗日战役。除所部第二团调在江湾附近,归蔡军长直接指挥作战外,余部及宪兵团均奉第十九路总指挥(蒋光鼐)命令,由被告指挥担任警戒南市龙华北新泾之线,并死守南市,其旅部则驻漕河泾。至同月二十七日被告接财政部宋部长电话,令赴上海法租界谈话。未报得第十九路总指挥及蔡军长许可,即行离职前往,旋又乘便往美国领事馆访友。行经礼查饭店附近,致被日本警察拘捕,嗣经提案讯办”“未经报得直接指挥作战之军事长官许可,即行离去职役”“惟查沪战开始以来,敌军对被告所警戒南市一带之线,迄无军事行动,即碇泊黄浦江之敌舰,对于南市一带并无炮击或登陆行为,则南市一带只可认作戒严地域,尚难谓为敌前。又被告于二月二十七日上午赴沪当日即被日本警察拘捕,其离去职役期间尚未超过三日。自应以在戒严地域无故离去职役未遂论处,以昭平允”“处有期徒刑贰年陆月”。

文史资料选辑》第二十二辑发表沈醉文章《我所知道的戴笠》中称:“在‘一·二八’上海战争期间,便有一个旅长王赓和死去了的名诗人徐志摩的夫人陆小曼闹恋爱,陆当时为上海的红舞女,王追求陆挥金如土,最后因无钱可花,而带着地图去投日本人。” 陆小曼写《关于王赓》予以驳斥,文章刊发在1962年《文史资料选辑》第三十辑。

1937年王庚在香港再婚,生一子一女。子名王興安,1949後留滯大陸不知所終,女名王盛宏,1963於台大護理系畢業。

抗战初期任國民政府兵工署昆明辦事處長,專責補給抗戰後方物資。1942年被任命為赴美軍事代表團團員,途中腎疾復發,4月於開羅逝世。北非盟軍協助葬於開羅市郊英軍公墓,享年四十七歲。[1]

家族

王賡其家世代顯貴,至王賡時家道中落,於是王賡少年“棄絕一切嗜好,立志苦讀”。祖父王谷生系浙江湖州知府,浙江總兵,顯赫一時。父親王甄如,生有六子三女,王賡為長子,四弟王兼士,女兒淑敏嫁第二任臺北市市長游彌堅

旧居

王氏祖遺嘉樂堂,位於無錫東城門小河上小婁巷,宅大院深,大門六扇,朝南臨河,三級台階。大門前有照牆,東西開闊五十餘尺,有前後門廳、小廳、大廳、楠木廳、主樓、倉廳、後花園、舍屋等九進。

參見

参考资料

  1. ^ 1.0 1.1 傅建中,"華府看天下-中日淞滬戰役的王賡事件"存档副本. [2012-04-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4-16). ,中國時報,2012-04-13 01:30.
  2. ^ The Monthly Supplement 3–4 (1942):141.
  3. ^ Junpei Shinobŭ, International Law in the Shanghai Conflict (Maruzen company, ltd., 1933):2, 100–101.
  4. ^ Ernest O. Hauser, Shanghai: City for Sale (Harcourt, Brace and company, 1940):210; Ping-jui Li, Two Years of the Japan-China Undeclared War and the Attitude of the Powers, 2nd ed. (Mercury Press, 1933):561.
  5. ^ "Strike Ties Up Shanghai Hotel When Japanese Arrest Chinese", The New York Times (28 February 1932):21.
  6. ^ "Bottle Thrown Out of Window of Astor House Causes Scare", The New York Times (29 February 1932):13.
  7. ^ "Col. Wang Not Executed: Chinese Deny Report That He Was Put to Death for Treason", The New York Times (25 March 1932):10.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