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直道(920年—?),原名王继达,字伯三,号潜夫,闽王王审知之孙。
南唐灭闽后,避居泉州南安县小溪场(今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955年(南唐保大十三年、后周显德二年),小溪场升格为清溪县,詹敦仁为首任县令。956年(南唐保大十四年、后周显德三年)冬,詹敦仁辞去清溪县令之职,推荐王直道继任。后来,王直道辞职,隐居于清溪县崇信里招坑乡(今安溪县芦田镇招坑村)[1][2]。葬于今安溪县芦田镇招坑村大职山刺菜垄[3]。
参考文献
- ^ 《安溪县志》,新华出版社,1994年5月
- ^ 六亭文集:6卷. [2023-0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22).
- ^ 王直道墓. 泉州历史网. [2024-04-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