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伽
王伽(?—?),隋朝人物,河间郡章武县(今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境内)人。
开皇末年,王伽为齐州(今山东省济南市)行参军,开始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后被州里让他押送判流刑的犯人李参等七十余人到京师。当时制度,流刑犯人都应该戴着枷锁押送。王伽走到荥阳(今河南省荥阳市),可怜犯人们辛苦,把他们都叫来说:“你们这些人犯了国法,有损名教,身受枷锁之苦,是你们应得的惩处。现在又使押送你们的人辛苦,你们无愧于心吗!”李参等人都谢罪。王伽说:“你们虽犯法,枷锁也很辛苦。我把你们的枷锁都解下,走到京师集合,能做到不违期?”他们都跪拜谢罪:“必不敢违期。”王伽于是把他们身上的枷锁都解下,遣散押送犯人的兵卒,与李参等人约好:“某日应当到达京师,如果不能如期到达,我只好代你们受死。”说完就离开犯人们走了。犯人们感动欣悦,如期到达京师(今陕西省西安市),没有一个人背约逃走。隋文帝听到此事感到惊奇,就召见王伽谈话,不断地称赞他。于是又召见犯人们,令他们带着妻儿一起进宫,在殿堂赐宴,赦免了他们。文帝因此下诏:“凡世上之人,都有灵悟的禀性,都懂善恶,明晓是非。如果以至诚之心关怀他们,明加劝导,那恶俗必定改变,人都会变得善良。以前海内动乱,德教废驰湮没,官吏没有慈爱之心,百姓存有奸诈之意,所以诉讼不息,民风轻薄难治。朕受命上天,安养百姓,想遵循先圣的办法,用德来感化子民,朝夕不懈,意在于此。王伽非常理解朕的用意,诚心诚意地加以宣传教化。李参等人感化醒悟,自己赴往司法机关。说明四海之内的百姓并不难以教化,而是官员不加明示,导致他们陷于罪恶,无法改过自新。要是让官吏都成为王伽一类的人物,庶民都向李参等人学习,不用刑律的日子就不会远了!”于是提拔王伽为雍县(今陕西省凤翔县)县令,政绩有能干的名声。
参考文献
- 《隋书》,卷七十三 列传第三十八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