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部 (清朝)
(重定向自清学部遗存)
大清政府機構 | |
---|---|
学部 | |
機構概要 | |
成立時間 |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 |
前身機構 | 管理官书局大臣 管学大臣 |
解散時間 | 宣统三年十二月廿五日(1912年2月12日) |
機構類型 | 文物保护单位 |
机构首长 | 学务大臣:唐景崇(末任) 学务副大臣:(末任) |
上级机构 | 内阁 |
學部是清政府於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設立的中央機構,總管教育事務。
沿革
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置管理官書局大臣。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更命尚書張百熙充任管學大臣,管理大學堂事。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改學務大臣。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始設學部,置尚書,侍郎,左、右丞,參議,各一人;五司郎中各一人,員外郎十有二人,主事十有五人,視學官無定額。定正五品。派司員暫充。明年,命大學士張之洞領部事。宣統元年(1909年),改視學官為差,增郎中五人、員外郎四人、主事三人。宣統三年(1911年),改尚書為大臣,侍郎為副大臣。
编制
学部设学务大臣、副大臣,各一人。左、右丞,左、右参议,各一人。参事厅参事四人。司务厅司务二人。总务、专门、普通、实业、会计五司,郎中各二人,员外郎十五人(总务五人,普通四人,其馀各二人)主事十八人(总务、普通各六人,其馀各二人)一等书记官(正七品。奏补)十一人,二等(正八品)十七人,三等(正九品)十五人。(二、三等俱咨补)
职能
学务大臣掌劝学育材,稽颁各学校政令,以迪民智。副大臣贰之。
- 总务司:掌机要文移,审覈图书典籍。
- 专门司:掌大学及高等学校,政艺专业,咸综领之。
- 普通司:掌师范、中、小学校,各以其法定规稽督课业。
- 实业司:掌农工商学校,并审覈各省实业,为民兴利。
- 会计司:掌支计出入,典领器物,及教育恩给。
兼辖者有:八旗学务处总理,协理,督学,调查图书各局长,局员,编订名词馆总纂,图书馆正副监督以次各员。这些官员均择人任使,不设专官。
歷任學部負責人
- 學部尚書
- 學務大臣
- 唐景崇(1911年5月8日(宣統三年四月十日)—1912年2月12日(宣統三年十二月廿五日))
建筑
清学部遗存 | |
---|---|
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西城区教育街1号 |
坐标 | 39°54′14″N 116°22′02″E / 39.903796°N 116.367325°E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清 |
编号 | 8-7 |
认定时间 | 2011年6月13日 |
清学部衙门设在今北京市西城区教育街1、3号。学部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在原敬谨亲王府旧址(当时为奉恩镇国公全荣府)设立。中华民国成立后,学部改为教育部,此处改为教育部址。1912年,鲁迅曾在教育部社会教育司任佥事兼第一科科长。清学部的建筑主要集中在今教育街1号,现使用单位为外事职高实习饭店。[1]
1989年,该建筑被列为西城区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被列为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
參考文献
引用
- ^ 清学部,西城文化,于2012-11-20查阅. [2012-1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03).
来源
- 书籍
- 《清史稿》卷一百十九 志九十四 職官六新官制 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