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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部 (清朝)

坐标39°54′14″N 116°22′02″E / 39.903796°N 116.367325°E / 39.903796; 116.367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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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清学部遗存
 大清政府機構
学部
機構概要
成立時間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
前身機構管理官书局大臣
管学大臣
解散時間宣统三年十二月廿五日(1912年2月12日)
機構類型文物保护单位
机构首长学务大臣:唐景崇(末任)
学务副大臣:(末任)
上级机构内阁

學部政府於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設立的中央機構,總管教育事務。

沿革

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置管理官書局大臣。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更命尚書張百熙充任管學大臣,管理大學堂事。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改學務大臣。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始設學部,置尚書,侍郎,左、右丞,參議,各一人;五司郎中各一人,員外郎十有二人,主事十有五人,視學官無定額。定正五品。派司員暫充。明年,命大學士張之洞領部事。宣統元年(1909年),改視學官為差,增郎中五人、員外郎四人、主事三人。宣統三年(1911年),改尚書為大臣,侍郎為副大臣。

编制

学部设学务大臣、副大臣,各一人。左、右丞,左、右参议,各一人。参事厅参事四人。司务厅司务二人。总务、专门、普通、实业、会计五司,郎中各二人,员外郎十五人(总务五人,普通四人,其馀各二人)主事十八人(总务、普通各六人,其馀各二人)一等书记官(正七品。奏补)十一人,二等(正八品)十七人,三等(正九品)十五人。(二、三等俱咨补)

职能

学务大臣掌劝学育材,稽颁各学校政令,以迪民智。副大臣贰之。

  • 总务司:掌机要文移,审覈图书典籍。
  • 专门司:掌大学及高等学校,政艺专业,咸综领之。
  • 普通司:掌师范、中、小学校,各以其法定规稽督课业。
  • 实业司:掌农工商学校,并审覈各省实业,为民兴利。
  • 会计司:掌支计出入,典领器物,及教育恩给。

兼辖者有:八旗学务处总理,协理,督学,调查图书各局长,局员,编订名词馆总纂,图书馆正副监督以次各员。这些官员均择人任使,不设专官。

歷任學部負責人

學部尚書
  • 榮慶(1905年12月6日(光緒三十一年十一月十日)—1910年4月1日(宣統二年二月廿二日))
  • 唐景崇(1910年4月1日(宣統二年二月廿二日)—1911年5月8日(宣統三年四月十日))
學務大臣
  • 唐景崇(1911年5月8日(宣統三年四月十日)—1912年2月12日(宣統三年十二月廿五日))

建筑

清学部遗存
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西城区教育街1号
坐标39°54′14″N 116°22′02″E / 39.903796°N 116.367325°E / 39.903796; 116.367325
分类古建筑
时代
编号8-7
认定时间2011年6月13日

清学部衙门设在今北京市西城区教育街1、3号。学部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在原敬谨亲王府旧址(当时为奉恩镇国公全荣府)设立。中华民国成立后,学部改为教育部,此处改为教育部址。1912年,鲁迅曾在教育部社会教育司任佥事兼第一科科长。清学部的建筑主要集中在今教育街1号,现使用单位为外事职高实习饭店。[1]

1989年,该建筑被列为西城区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被列为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

參考文献

引用

  1. ^ 清学部,西城文化,于2012-11-20查阅. [2012-1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03). 

来源

书籍
  • 清史稿》卷一百十九 志九十四 職官六新官制 學部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