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绍兴会馆
绍兴会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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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西城区南半截胡同7号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清 |
编号 | 8-11 |
认定时间 | 2011年6月13日 |
北京绍兴会馆,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南半截胡同7号,是浙江绍兴人士在北京的会馆。[1][2]
历史
清朝道光六年(1826年),章学诚率领几位浙江在京官员,在南半截胡同路西(即今南半截胡同7号)的一所宅院内筹建了“山阴会稽两邑会馆”,简称“山会邑馆”。中华民国初年,山阴县、会稽县合并为绍兴县,该馆更名为“绍兴县馆”。[2]
当年,章学诚、钱德承、蔡元培、钱玄同等人都曾在该会馆出入。中华民国初年,会馆编有《越中先贤词目》。[2]
1912年8月5日傍晚,周树人(鲁迅)抵达北京,当夜住在骡马市大街的长发客店。8月6日上午迁入该会馆的“藤花别馆”。此后在这里居住四年。《鲁迅日记》记载,由于不堪邻居喧闹及蚊虫叮咬,他在1916年5月6日迁到该会馆的“补树书屋”居住。“补树书屋”独占一个院,有院门为月亮门,屋内墙上有一块石匾,上面有名叫“阿尧”的人的题词:“昔有美树,花夜合,或曰楝之别种莲敷,遂以名其轩,壬寅春树折,癸卯乃谋种而改题云。”意思是说,壬寅年(1842年)院子里的楝树折断,在癸卯年(1843年)补种了现存的槐树,所以将该房屋改名为“补树书屋”。补树书屋前的这株槐树上,传说吊死过一位富商的姨太太,所以不少人不敢来住。鲁迅喜欢此处的清静,就住了进来,在此住了三年半,直到1919年11月21日迁居北京八道弯胡同的宅院。钱玄同经常来补树书屋看望鲁迅。在补树书屋,鲁迅写出了《孔乙己》、《狂人日记》、《药》、《一件小事》等小说,以及《我们应怎样做父亲》、《我之节烈观》等杂文,以及50余篇译作、27篇随感。1949年,补树书屋院内的这棵高大的槐树曾遭到雷劈。[2]
鲁迅的朋友许寿裳及其兄许铭伯住在该会馆的嘉荫堂。《鲁迅日记》记载鲁迅和朋友多次到广和居吃饭,广和居就在今北半截胡同50、52号,民国六年(1917年)停业。[2][1]
建筑
该会馆附近有江苏元宁会馆、安徽黟县会馆、歙县会馆、河南彰德会馆。该会馆由多个院落组成。旧时,该会馆的敬贤堂内的墙上嵌有11块绍兴县清朝历年科举中举者芳名石匾,其中的名字包括赵之谦、李慈铭、蔡元培等等。这些石匾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毁。[2][1]
该会馆由南、中、北三组院落组成。会馆大门上方悬挂魏戫题写的“绍兴县馆”木匾。[1][3]进入大门,绕过影壁,前面是仰蕺堂,供奉先贤的牌位,后面是晞贤阁,供奉文昌魁星。馆内还有涣文萃福之轩、绿竹舫、藤花别馆、嘉荫堂、补树书屋、怀旭斋、一枝巢等建筑。[2][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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