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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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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已撤销的专区,在今安徽省西南部。

池州专区
(1949-52,1965-71)
池州地区
(1971-80,1988-2000)
简称:池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区(1949-52,1965-71)
地区(1971-80,1988-2000)
1949年-1952年
1965年-1980年
1988年-2000年

池州地区(1988-2000)在安徽省的位置
國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首府贵池县池州镇(1949-1952,1965-1980)
贵池市池州镇(1988-1992)
贵池市池阳街道(1992-2000)
歷史 
• 成立时间
1949年
• 第二次重建
1988年8月17日
• 撤地设市
2000年6月25日
• 撤销时间
2000年
前身
继承
第八行政督察区 (安徽省)
1971年:
铜陵特区
1983年:
黄山市 (县级市)
2000年:
池州市
今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

1949年置,属皖南行署区,专员公署驻贵池县池州镇(今池州市贵池区池阳街道)。辖大通市贵池至德东流青阳太平铜陵石埭7县。1950年,撤销大通市,并入铜陵县;原芜当专区所属繁昌县划入池州专区。1951年,原皖南行署直辖的芜湖县划入池州专区。专区辖9县。

1952年,池州专区改属安徽省。同年,撤销池州专区,将贵池、铜陵、青阳、至德、东流5县划归安庆专区;太平、石埭2县划归徽州专区;繁昌、芜湖2县划归芜湖专区

1965年,恢复池州专区,专署驻贵池县。辖原属安庆专区的贵池、青阳、东至、铜陵4县;由太平、贵池2县析置石台县。池州专区辖5县。

池州地区

1971年,撤销池州专区,改置池州地区。1974年将铜陵县划归铜陵市领导;原属徽州专区的太平县划入池州地区。1980年1月29日,撤销池州地区,3月13日在贵池县城设立安庆行署驻池州管理处。[1]1981年8月改名安庆专署池州办事处,同时对贵池县、东至县实行计划单列。

1983年10月8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复,青阳县归属芜湖市;贵池县因不满足撤县设市条件,恢复原建制。[2][3]

1988年8月17日复设立池州地区,辖芜湖市的青阳县;原安庆地区的东至县、石台县、贵池市。2000年6月25日,撤销池州地区和县级贵池市,设立地级池州市

池州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

参考文献

书籍
  1.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2.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 
网页
  1. ^ 1980年 - 池州市人民政府. www.chizhou.gov.cn. [2022-12-25]. 
  2. ^ 1983年 - 池州市人民政府. www.chizhou.gov.cn. [2022-12-25].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1983年). www.gov.cn. [2022-1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20). 

外部链接

池州行政区划
前任:
中華民國 安徽省第八行政督察区
地市级派出机构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池州专区行政公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池州地区行政公署

1949年5月1日-1971年3月28日
1971年3月29日-2000年6月25日
繼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池州市人民政府
2000年6月25日-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