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鄧氏碉樓
永豐鄧氏碉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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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德陽市中江縣 |
時代 | 清代 |
編號 | 146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永豐鄧氏碉樓位於四川省德陽市中江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永豐鄧氏碉樓位於四川省德陽市中江縣永豐鄉碉樓村5組,建於清代。碉樓坐東北向西南,平面呈矩形,占地面積、建築面積均為84平方公尺,為木石結構,四樓一底,石砌牆體,木制樓板,頂層為抬梁式梁架,單簷歇山式筒瓦屋頂。頂層樓面于碉樓外側四周設木制平座、圍欄,平座下方用木雕撐弓支撐。自第二層起每層各面均留方形射擊孔,第二層西南面正中開券拱形門,寬1.85公尺,高2.7公尺,厚0.8公尺,正中留長方形門洞,寬0.74公尺,高1.2公尺。券門上方深浮雕石刻橫匾,上行書“開雲樓”三個大字,橫匾兩側半圓雕石獅各一,券拱形門洞兩側行書對聯“戶牘觀天地山川足古今”,上方券拱外側深浮雕兼鏤雕雙鳳朝陽和花鳥等吉祥圖案,自碉樓前地面起,通過16級階梯踏道往上,至券拱形明樓門,方可進入樓內。該碉樓造型優美,形制奇特,雕花及石刻精美,對於研究當地歷史及木雕、石刻和石作技藝具有較大價值[2]。
註釋
-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