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媞(1642年—1681年),字安芳,浙江杭州府钱塘县人,清朝诗人,蕉园七子之一。毛先舒之女。自幼继承家学,刻苦吟诗。十六岁时嫁仁和徐邺。年老而无子,别人感到惋惜,毛媞则说:“诗乃我神明为之,即我子矣。”[1]意即她的诗就如同自己的子女一般可贵。年四十卒[2]。夫妇二人有唱和集《静好集》存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