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蒂人
梅蒂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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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人口 | |
2016年 587,545 占加拿大總人口的1.4%[1] | |
分佈地區 | |
語言 | |
宗教信仰 | |
主要是羅馬天主教、新教,混雜有傳統信仰[2] | |
相关族群 | |
梅蒂人(Métis,/meɪˈtiː(s)/ may-TEE(S);法语发音:[metis]),或译梅蒂斯人,是加拿大的原住民的一个族群,具有原住民和法裔加拿大人的混合血统。根據加拿大的《印第安法》,梅蒂人是三種受保護的原住民之一。它们分布在草原省(阿尔伯塔省、萨斯喀彻温省以及曼尼托巴省)、安大略省、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西北领地和美国的部分区域。绝大多数学者认为这一民族起源于18世纪中叶的法裔加拿大人与原住民的毛皮贸易。
梅蒂这一词汇的使用极其复杂并具有争议,在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涵义。但大部分时候,梅蒂一词主要用来描述加拿大各地混合欧洲(尤其是法裔加拿大人)和原住民血统的社区,有時亦僅用以描述主要起源于19世纪加拿大西部的红河定居点的混血族群。
在加拿大,尽管由于政府考虑到当时特定的历史因素,对这一群体在政治上进行边缘化,但梅蒂人任然在1982年宪法法案中被承认为“拥有加拿大宪法所记载权利的”三种原住民之一。
2016年,在加拿大有587,545人自我認同為梅蒂人,約佔加拿大原住民人口的35.5%與加拿大總人口的1.5%。[3]
梅蒂的定义和争议
在英文中"Métis"和"métis"的使用是不同的。当大写时,它通常被用来描述梅蒂民族的人。代表梅蒂民族的政治组织梅蒂民族委员会(The Métis National Council,以下简称MNC)在2002年将梅蒂人定义为:”自我认同为梅蒂人的人,有别于其他原住民,具有历史悠久的梅蒂民族血统,被梅蒂民族所接纳。“同时,MNC也将梅蒂人的家园定义为:草原省和安大略省、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西北地区、美国北部的部分地区。梅蒂民族人民拥有共同的文化、祖先、语言、历史和政治传统,并通过互相关联的亲属网相互形成血缘。
但土著人民大会(The Congress of Aboriginal Peoples,以下简称CAP)却对MNC的这一定义持批评态度,声称它将许多“许多对梅蒂人身份有合法要求的人”排除在外。不过,尽管CAP提出了自己的立场,但是MNC的立场仍是联邦和省政府以及法院的所采取的立场。例如,Powley裁决和1982年《加拿大憲法》第35条所定义的梅蒂原住民权利,只适用于安大略省Sault Ste. Marie以西的梅蒂社区。虽然其他社区已经向法院提出了几个关于第35条梅蒂人权利的诉讼,但没有一个成功。例如,2010年的R.v.Vatour案裁决反对海洋省地区的梅蒂社区的概念。基于此,Powley案的裁决和各省政府对这些权利的实施都属于MNC对「梅蒂人家园」的定义,其中包括草原省和安大略省、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西北地区的部分地区。
当首字母采用小写时,它代表的是具有欧洲-原住民血统的社区,这包括了安大略省、魁北克省以及原住民保护区附近的无地位定居点。同时,尽管现在的一些学者盡量避免使用该术语,但它也用来表示18世纪和19世纪五大湖皮草貿易中的混血家庭和社区。
参考文献
- ^ 2011年人口普查. [2015-04-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4).
- ^ Statistics Canada, Census 2001—Selected Demographic and Cultural Characteristics (105), Selected Ethnic Groups (100), Age Groups (6), Sex (3) and Single and Multiple Ethnic Origin Responses (3) for Population, for Canada, Provinces, Territories and Census Metropolitan Areas 1 , 2001 Census—20% Sample Data. [2013-09-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16).
- ^ Aboriginal identity population, Canada, 2016. StatCan. 25 October 2017 [November 15, 2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