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容若
梁容若(1904年7月8日—1997年5月18日),生於河北行唐(今河北省靈壽縣),中華民國文學家。
生平
梁容若以全校第二名畢業於河北正定縣中學,1922年入讀北平師範大學,1927年至1930年曾參加國民革命軍北伐工作,1931年在山東省主編《民眾週刊》;1936年4月受公費資助與推薦之下,考入日本東京帝國大學文學部大學院,研究中日文學史期間並翻譯《日本漢文學史》與《中國文學對日本文學的影響》兩書。後被推薦到台灣就讀三年,但後來逗留了十年,期間寫下了著作《落花生的性格》。
1938年回國後在北平數所大學任教,並從事語言文學研究,師同鄉晚清進士尚秉和。1945年曾短暫在綏遠省協助共產黨抗日工作。1948年10月中旬到台北籌辦《國語日報》,歷任常務委員、副編輯至1958年。加入中國文藝協會,歷任臺灣大學、臺灣師範大學、東海大學(1958年-1969年)中文系教授。
1967年11月11日,梁容若以其著作《文學十家傳》,獲得中山學術文化獎。在胡秋原主編的《中華雜誌》第5卷第11期中,刊登了張義軍的〈中國文化與漢奸〉,揭露梁容若在北京任教期間,親附日本,並非地下工作。胡秋原發表〈論杜甫與韓愈〉,批評梁容若《文學十家傳》中有許多錯誤,同時提出梁容若在對日抗戰期間參與日本舉辦的徵文比賽,曾作《日本文化與支那文化》,鼓吹皇民思想。梁容若以〈给胡秋原先生的信〉投書《台灣日報》,胡秋原則作〈附答梁容若先生〉反駁。徐復觀也加入論戰,在《中華雜誌》發表〈致胡秋原先生書并代答梁某的公開信〉。包括趙滋蕃、高陽、劉心皇、何南史等人皆加入論戰。劉心皇收集論戰文章,編輯《文化漢奸得獎案》由陽明雜誌社出版。在這場論戰結束後,徐復觀被迫退休,離開東海大學,至香港新亞書院任教。
1969年,其回到台灣。1974年,梁容若退休後移居美國印第安那州。1981年回大陸,任北京師範大學客座教授。1983年患上眼疾後赴美,1997年在美國逝世。
梁容若已婚,與傅靜如在1935年夏天結婚(傅静如於1996年辭世),育有一子(梁一成)一女(梁華)。
梁容若為《注音詳解古今文選》編著不少文章,其中《我看大明湖》一文被列入香港中學語文課程。
著作
- 《中日文化交流史論》
- 《中國文化東漸研究》
- 《中國文學史研究》
- 《國語與國文》
- 《作家與作品》
- 《文學十家傳》
- 《文史叢論》
- 《談書集》
- 《大度山雜話》
- 《常識與人格》(徐復觀的學格與人格)
- 《坦白與說謊》
- 《容若散文集》
- 《南海隨筆》
- 《鵝毛集》
- 《藍天白雲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