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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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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𡹘(1454年—1502年),仰之海峰福建泉州府同安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林𡹘是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丙午科福建鄉試第一名舉人解元),和另一位福建鄉試解元蔡清相繼提倡易學,授安陸州學正,跟隨胡安國方法教學,遠近十子無不慕名前來學習,任順天、四川鄉試同考官取錄數十位名人,考績報最,入朝任國子監博士,改任南京國子監監丞,南京吏部右侍郎楊守阯代理祭酒事前往北京述職,有人建議請他人代理,他說:「林𡹘在這裡,毋須六館生向吏部請求。」讓他代理祭酒,國子監有饌錢費歸公有,他說:「是諸生故物。」盡送給生員。弘治十五年(1502年)他迎母親到南京,月多後他就因病去世,年四十九歲,行囊沒有金錢,六館師生都爭相弔唁,南京右僉都御史林俊拿出自己的深衣為其殮葬,入祀鄉賢祠。

嘉靖年間,林𡹘的孫子林天德以貢生歷任廉州推官、路南州知州[1]

同安城曾有解元坊,在東市街。

引用

  1. ^ 1.0 1.1 嘉慶《同安縣志·卷二十一·循績》:林𡹘,字仰之,號海峰,魁梧軒爽,不欲一事居人後,介而能容、方而不腐,為文有奇氣;成化丙午鄉薦第一,與蔡清相次發解,而並以易學倡鄉人,為安陸州學正,遂以易學教士,安陸之易實𡹘開之,放胡文定法為教,人士循軌遐邇莫不聞其名。分校順天、四川得士數十輩皆名人,報績殊等遷國子監博士,及門如趨,韓吏部遣子受經,三登賢書一成進士,復遷南國子監丞,吏部侍郎楊守阯攝祭酒當詣京,或請他攝,楊曰:「仰之在,毋須六舍生群請之吏部。」遂攝祭酒。嚴公有恩監,故有饌錢費歸公,𡹘曰:「是諸生故物也。」盡給之,宏治壬戌迎母至京,閱月餘而𡹘病卒於官,年四十九,囊無一金,六館師生爭致襚,僉都御史林俊以所自預深衣方履殮之,祀鄉賢,嘉靖中孫天德以貢歷廉州推官、路南知州,廉人祀之名宦。

參考文獻

  • 嘉慶《同安縣志》·卷二十一·循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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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葉暢
明朝安陸州學正
成化年間-弘治年間
繼任:
周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