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業 (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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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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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李隆业 686年 |
逝世 | 734年8月13日 長安 | (47—48歲)
国籍 | 唐朝 |
职业 | 貴族 |
活跃时期 | 8世纪 |
配偶 | 王妃韦氏 |
亲属 | 父 唐睿宗 母 王德妃 姨 王芳媚 (子 十一人) |
李业(686年—734年8月13日),唐朝皇子,本名李隆业,唐睿宗第五子,母王德妃。
生平
垂拱三年(687年),父亲唐睿宗第一次当皇帝时,李业封赵王。之后其父让位给祖母武则天。
长寿二年(693年),改封为中山郡王。长安初年官居都水使者。神龙元年(705年),伯父唐中宗复位加赐实封二百户通前五百户。景龙二年(708年),兼陈州别驾。后任银青光禄大夫、太仆少卿,仍兼陈州别驾。710年,唐睿宗复位,进封薛王,加封满一千户,拜秘书监,兼右羽林大将军。转宗正卿。唐睿宗因李业好学而授秘书监。
唐玄宗诛杀萧至忠、岑羲等,李业因功加实封通旧为五千户。开元初年,任太子少保、同泾豳卫虢等州刺史。开元八年(720年),迁太子太保。
李业生母早卒,从母王贤妃亲自抚养。至是迎贤妃住在自己的外宅,非常孝顺。李业同母妹淮阳公主李花山、凉国公主李䨲早卒,李业抚养其子,待遇甚佳,超过自己的儿子。玄宗为他赋诗:“昔见漳滨卧,言将人事违。今逢诞庆日,犹谓学仙归。棠棣花重满,鸰原鸟再飞。”
开元十三年(725年),玄宗患病,李业王妃韦氏的弟弟内直郎韦宾与殿中监皇甫恂私议休咎。事发,玄宗令杖杀韦宾,左迁皇甫恂为锦州刺史。王妃害怕,降服待罪,李业也不敢入宫。玄宗拉着他的手说:“吾若有心猜阻兄弟者,天地神明,所共咎罪。”令王妃复位。开元二十一年(733年),李业进拜司徒。开元二十二年(734年)七月初十,李业薨逝,册赠惠宣太子陪葬桥陵。
子女
- 李瑗,乐安郡王
- 李玚,荥阳郡王,宗正卿
- 李琄,嗣薛王,母韦氏。
- 李璨,特进
- 李琚,特进
- 李琛
- 李璪
- 李珍,嗣岐王
- 李琇,太仆少卿
- 李逢,台州刺史、光禄少卿
- 李氏,嫁裴某。
- 李逢,台州刺史、光禄少卿
- 李琼
- 平恩县主,嫁银青光禄大夫、临安郡太守韦斌[3]
- 襄乐县主[4]
- 安定郡主,第三十女[5]
- 新平郡主,第三十一女[6]
- 李氏,薛崇一妻,薛崇一妹薛氏为太子李瑛的太子妃[7]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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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新唐书 三宗诸子. [2020-0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3).
- ^ 《大唐高祖神尧皇帝睿宗孙嗣薛王房宗子李公墓志》、《唐李氏世系图碑》
- ^ 《旧唐书·卷九十二·列传第四十二》:开元十七年,司徒薛王业为女平恩县主求婚,以斌才地奏配焉。
- ^ 《全唐文·卷三十六·加襄乐县主等实封敕》:故惠宣太子女襄乐县主等,德禀贤王,名高淑女,资其婉顺,遘此偏孤。念远之德,惟恩是属。宜受赐於汤沐,俾承荣於敦叙。可各赐实封一百户。
- ^ 《全唐文·卷二十五·封安定郡主制》:门下:故惠宣太子第三十女,肃雍成性,柔婉为容,禀训女师,克娴嫔则。爰占近日,用叶初笄,申锡美名,受封良邑。可封安定郡主,主者施行。
- ^ 《全唐文·卷二十五·封新平郡主制》:门下:惠宣太子第三十一女,柔姿婉训,淑德闲和,早习组紃,备详图史。移天有礼,撰日于归,宜增列郡之封,允叶睦亲之计。可封新平郡主,主者施行。
- ^ 《新唐书·列传第一百一十八·忠义下》(薛愿)愿,汾阴人。父縚,太常卿。兄崇一,娶惠宣太子女,其女弟为太子瑛妃。瑛废,贬愿岭外,久乃得还。
外部链接
前任: 李浚 |
唐朝司徒 733年-734年 |
繼任: 李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