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芸,四川蓬溪人,監生出身,是中國清朝官員。李芸於嘉慶19年(1814年)上任台灣府經歷,隸屬於台灣道台灣府,為台灣清治時期的地方官員,官職品等則為正七品以下,該官職主要從事台灣府府內典簿奏章的收發與校注,也分掌章奏文書。
李芸旋於嘉慶21年(1816年)署台灣府淡水廳大甲溪巡檢,成為中臺灣重要的地方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