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 (永樂甲辰進士)
李芳(15世紀—15世紀),四川成都府資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李芳是永樂十五年(1417年)舉人,二十二年(1424年)成進士[2],獲授行在刑科給事中[3],宣德八年(1433年)任陝西道監察御史[4],正統年間巡按貴州,平定貴州叛亂的苗族人而進爵一級。他個性剛直果斷,遇事迎刃而解,遵從法家思想[1]。
参考资料
- ^ 1.0 1.1 民國《資中縣續修資州志·卷五·人物》:李芳 永樂甲辰進士,拜監察御史,論劾無所避,正統間巡按貴州,會計等塞,諸苗賊叛,芳一鼓平之,撫安其脅從者,諸苗化服,功奏進爵一級,賚以寶鏹文綺。芳性剛直果斷,遇事刃解,亦古之法家也。
- ^ 民國《資中縣續修資州志·卷七·選舉》:進士……明……永樂二十二年甲辰邢寬榜 李芳……舉人 明……永樂……李芳 均丁酉科
- ^ 《明宣宗章皇帝實錄·卷七》:(洪熙元年八月己巳)……擢庶吉士劉俊、李芳為行在給事中,俊兵科、芳刑科……
- ^ 《明宣宗章皇帝實錄·卷一百》:(宣德八年三月戊辰)以九年考最……丁俊、方洙、李聰、魏清、任鳳、馬謹、孫毓、王濬、張忠、李芳,監生張驥、王俊、閆肅、陳嘉謨、姚善為行在監察御史,俊湖廣道,洙、聰、清廣東道,鳳、善山東道,謹、毓濬貴州道,忠福建道,芳陝西道,驥雲南道,王俊山西道,肅江西道,嘉謨河南道……
- 民國《資中縣續修資州志》·卷七·選舉
- 民國《資中縣續修資州志》·卷五·人物
- 《明宣宗章皇帝實錄》·卷七、卷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