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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龙 (193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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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龙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任期
1993年2月—1998年1月
前任任凌云
继任敬瑞祥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34年7月
四川省郫县
逝世2019年10月24日(2019歲—10—24)(85歲)
四川省成都市
民族汉族
政党中国共产党
职业法官

李玉龙(1934年7月—2019年10月24日),男,四川郫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生平

1951年后长期在四川省公安厅工作。文化大革命后,历任省人保部秘书组秘书,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副书记,中共四川省纪委委员,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职[1]。1993年2月,在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当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2]。1999年11月退休[3]。2019年10月24日9时37分逝世[4]

参考资料

  1. ^ 中国人名大词典编辑部 (编). 中国人名大词典: 现任党政军领导人物卷. 北京: 外文出版社. 1994. ISBN 7119007254. 
  2. ^ 四川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大事记. 中国人大网. 2011-02-22 [2020-09-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04). 
  3. ^ 李玉龙同志逝世. 四川日报. 2019-11-02 [2020-09-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3). 
  4.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李玉龙逝世. 澎湃新闻. 2019-10-25. 
司法职务
前任:
任凌云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1993年2月-1998年1月
繼任:
敬瑞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