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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滄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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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滄(15世紀—15世紀),朝宗湖廣武昌府嘉魚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李滄是宣德四年(1429年)的解元[2],次年(1430年)會試副榜,賜進士冠帶,給俸祿在翰林院讀書,曾經獻詩給皇帝得恩賜。之後他外任金谿縣教諭保寧府教授,學士李英曾說:「李滄端謹有學問,素負名望,當教官實在委屈其才能。」楊溥十分重視他,用墨竹題詩寄語:「春滿江皋雨露深,此君別後每關心,何當養就凌雲節,製作簫韶協鳳鳴。」正統年間李滄在廣西、雲貴監考鄉試,取錄多位名士,得特詔在家鄉建立牌坊,賜獅子在宅第門前;六十歲致仕,以讀書賦詩為樂,客人不論貴賤來者不拒,也總會穿好冠帶才接見[1][3]

引用

  1. ^ 1.0 1.1 同治《重修嘉魚縣志·卷五·人物志第八》:李滄,字朝宗,端謹雅飭,學立行修,鄉試第一,明年中會試乙榜,賜進士冠帶,給俸入翰林讀書,應制獻詩輒蒙恩賚,厯官金谿教諭、保甯教授,學士李英嘗曰:「朝宗端謹有學行,名望素著,為教官實屈其才。」石首楊文定公尤重之,以墨竹題詩寄之,曰:「春滿江皋雨露深,此君別後每關心,何當養就凌雲節,製作簫韶協鳳鳴。」正統間典試廣西,又典雲貴等處試事,拔擢盡名士,特詔立牌坊,賜獅子於門。年六十致仕,以讀書賦詩為樂,客至無貴賤必冠帶出見人,或治具召之,雖貧賤不拒也。
  2. ^ 同治《重修嘉魚縣志·卷四·選舉志第七》:文科……明……宣德 李滄 己酉科解元,有傳
  3. ^ 道光《金谿縣志·卷七·名宦》:李滄,宣德八年由舉人任縣教諭,學博行優,教法嚴肅,當時名流咸敬之。 府志

參考文獻

  • 同治《重修嘉魚縣志》·卷四·選舉志第七
  • 同治《重修嘉魚縣志》·卷五·人物志第八
  • 道光《金谿縣志》·卷七·名宦
官衔
前任:
王以琛
明朝金谿縣教諭
1433年-宣德年間
繼任:
劉維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