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天
李正天(1942年12月24日—),土家族,山東臨沂人[1][2],中国廣州當代藝術作家,李一哲事件中的主要人物之一。
生平
李正天在1942年12月24日生於中華民國湖北省恩施縣[1]。
文革爆发时,李正天為广州美术学院四年级学生。1967年3月,李正天反对军队镇压造反派,成为广州红色造反司令部呐喊兵团的头目,写过一张大字报《炮打黄永胜是对他最大的挽救》。1968年8月,李正天被当局从武汉抓回广州,以“清理阶级队伍”名义关入监狱[1][3],他开始关注法治[2]。1972年,他被放回廣東人民藝術學院(前身:广州美术学院)监督劳动,但不予毕业分配[3]。
1973年底,有传闻四届人大即将召开,李正天和郭鸿志等人写了《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的稿子,曾上書毛澤東但失敗[1]。1974年11月10日,李正天與陳一陽、王希哲以“李一哲”為筆名合著一張大字報《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並在廣東廣州的鬧市公開作貼,轰动广州。李正天後來受到批斗和被判入獄[1][3]。1979年2月6日,李一哲事件由廣東省委書記习仲勋主導下公開平反[1]。
平反後,李正天以個人名義發表哲學著作《廣義本體論》、《共和論》、《先定判斷批判》、《民族心理必須更新》和《第四產業論綱》等。而藝術創作油畫具哲學思想,如《生命九章》、肖像、抽象系列等。
李正天是2005年世界博覽會中國館方案的形象作者。他曾任廣州美術學院導師,美學、素描和研究生論文答辯委員會委員,兼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