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心
李明心(1723年—1823年),字孔昭,号鏡涵,貴州兴义人,祖籍江蘇淮安,清朝官員。
生平
李明心於嘉慶二年(1797年)接替汪楠,於台灣擔任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又稱淡水同知,為台灣清治時期的重要地方官員,官職品等為正五品,專司負責北台灣內政,為駐守於淡水廳的地方父母官。因為當時淡水廳管轄區域約今台灣基隆至新竹,因此實為北台灣的統治者。
有子李振青,亦為淡水同知,與父親被台灣人稱作“大小冯子才”。
參見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官衔 | ||
---|---|---|
前任: 汪楠 |
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 1797年上任 |
繼任: 吉壽 |
前任: 羅經 |
汀州府知府 嘉慶八年-十年 (1803-1805年) |
繼任: 葉寶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