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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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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李實卿
李之用
大明
籍貫湖廣黃州府黃岡縣
出生十月二十三日
湖廣黃州府黃岡縣
出身
  • 萬曆八年庚辰科進士

李之用(?—?),字實卿,號見松,湖廣黃州府黃岡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舉湖廣鄉試第四十二名,萬曆八年(1580年)庚辰科會試第一百六十三名,登三甲第二十五名進士[1][2]。吏部觀政,本年授南昌府推官,十三年充本省乡试同考官,十四年升刑部主事,丁憂归乡。十九年复除本部,二十年差江北决囚。二十一年升员外郎,升郎中,万历二十二年接替孙成泰任邵武府知府一职,二十七年(1599年)由瞿汝婴接任。

萬曆二十七年三月升云南副使,二十九年考察致仕[3]

家族

曾祖李森,曾任壽官;祖父李執中;父李田。母宋氏[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萬曆八年庚辰科進士履歷便覽》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八年庚辰科登科錄》 

参考资料

  •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前任:
孙成泰
邵武府知府
万历年间-万历年间
繼任:
瞿汝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