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于培
李于培(?—?),字滋園,山东省安邱縣(今安丘市)人,清朝官員。同進士出身。
生平
李于培是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己酉科拔貢[1],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考中甲寅科舉人[2],嘉慶元年(1796年)中趙文楷榜三甲進士。官刑部主事,升郎中,總辦秋審,對案件一絲不茍。嘉慶六年(1801年),殿辛酉科廣西鄉試。後奉旨前往西寧,調解民族糾紛,受到嘉獎。出任直隸正定知府,調保定知府,改分巡通永遵蓟道,調永定河道,任內陰雨連綿,永定河發生水災,于培親率官差,搶堵決口,感染風濕。疾病未愈,又調補分巡天津道,督辦水師營務,卒於任內,年僅五十余歲。民國《安邱新志》有傳。[3]
家族
李于培出身於安丘峰山李氏第十五世,家族登科第者甚多。[4]其父李策為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進士,官知縣。兄于垣為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癸卯科舉人,官至廣順州知州。
著作
李于培在刑部任職期間,著有《秋讞分類條辨》數十卷。[3]
參考文獻
- ^ 《安邱新志·卷十三》頁二十:“(乾隆)五十四年己酉 李于培,見舉人。”
- ^ 《安邱新志·卷十三》頁二十:“(乾隆)五十九年甲寅 李于培,見進士。”
- ^ 3.0 3.1 《安邱新志·卷十八·事功傳》頁十~十一:“李于培,字滋園,于垣弟。髫齡時代,父留質安肅後,令設劇招飲,泣辭曰:‘此吾宴飲時耶?’令肅然起敬。弱冠膺拔萃,登賢書。成嘉慶丙辰進士。官刑部郎中,總辦秋審。每遇案有可疑,輒危坐斗室中,凝思終夜,務得其情而後已。辛酉,典試粵西,稱得人。後奉使弊西寧獄。先是,番蒙搆釁,激成兵端,邊吏飛章。上聞,命託少司徒貢少司寇偕于培往。于培偵知為游牧起釁,請單騎臨其部壘,陳說大義,曉諭百端,為之劃清基址,番蒙皆帖服。詔特嘉之。出守直隸正定,調保定,擢通永兵備道,轉永定河道。時北七工漫決,淫雨兼旬,于培督率官役,晝夜搶堵,遂染風濕之疾,未愈,調補天津督辦水師營務,以積勞卒於工次。生平賦性嚴重,不茍言笑,經濟根於學問,年纔逾五旬,遽嬰篤疾,未竟其設施,識者惜之。官西曹日著有《秋讞分類條辨》數十卷。”
- ^ 《峰山李氏支谱·功名录》
- (中國國家圖書館藏)马世珍、张柏恒.《安邱新志》. 民國九年(1920年)石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