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行中
朱行中(1889年—1969年),字杏莊[1],江蘇省常州府金匱縣人,宣統二年進士。夫人杨文通(1890年-1958年),无锡人。
生平
1907年入学北洋大學堂採礦工程系甲班,該班为三年制,共招生七人:王正黼、王均豪、朱行中、水崇遜、盧方年、黃保傅、馮譽臻。
宣統二年十一月初九日己酉(1910年12月10日),賞給進士出身,改翰林院庶吉士。[2][3]
民國3年(1914年)3月12日,任農商部礦務監督署技正 [4]。
民國3年(1914年)4月2日,派農商部鑛務監督署技正 兼 農商部礦務監督署第一區礦務監督署辦事員[5]。
民國11年(1922年)7月18日,調用直隸實業廳主事 [6]。
民國12年(1923年)2月2日,派兼農商部技監廳辦事 [7]。
民國12年(1923年)5月11日,署理農商部鑛政司第二科技士 [8]。
民國18年(1929年),派為河北省政府單行法規編審委員會兼任委員[10]。
著作
《河北各礦概要》,朱行中著,中國礦冶工程學會,1932。簡介:原載1932年2月至1934年6月的《礦冶》雜誌。
參考文獻
- ^ 《詞林輯略》卷十一,第2頁
- ^ 《大清宣統政紀》:宣統二年十一月己酉,引見北洋大學堂畢業學生。得旨:馮熙敏、王正黼、王鈞豪、朱行中、王瓚、徐岳生、盧芳年、蕭家麟、黃保傳、程良模、馮譽臻、葉德言均賞給進士出身,馮熙敏、王正黼授為翰林院編修,王鈞豪授為翰林院檢討,朱行中、王瓚、徐岳生、盧芳年、蕭家麟、黃保傳改為翰林院庶吉士,程良模、馮譽臻、葉德言以主事分部儘先補用。
- ^ 「學部:奏北洋大學堂畢業學生引見摺(並單)」宣統二年十一月初九日奏為北洋大學堂畢業學生遵章帶領引見,恭摺仰祈聖鑒事。竊臣部於本年十月初九日會同會考大臣,具奏考試北洋大學堂畢業學生情形一折,奉旨:知道了。欽此。欽遵在案。查奏定大學堂畢業獎勵章程內開:考列最優等者作為進土出身,用翰林院編修、檢討;考列優等者作為進士出身,用翰林院庶吉士;考列中等者作為進士出身,以各部主事分部儘先補用。又臣部奏定考試各項學堂章程內開:大學堂畢業,經學部奏請欽派會考大臣會同考試之後,其應照章獎勵者,由學部帶領引見,奏請明降諭旨以示優異各等語。此次該大學畢業各生經臣部會同考試,均能及格,自應照章給獎。除取列優等之水崇遜、嚴治,中等之水崇龐三名現在丁憂期內,應俟服闋後再行帶領引見外,謹將馮熙敏等十二名分作三排,繕具履歷並獎勵清單,恭呈御覽。合無,仰懇天恩,明降諭旨,以示鼓勵。所有臣等帶領引見緣由,謹恭折具陳,伏乞皇上聖鑒。謹奏。宣統二年十一月初九日奉上諭:已錄。謹將北洋大學堂畢業生履歷繕具清單,恭呈御覽。計開:最優等三名:馮熙敏年二十五歲,直隸天津縣拔貢生。王正黼年二十一歲,浙江奉化縣拔貢生。王鈞豪年二十四歲,江蘇金匱縣拔貢生。以上畢業生三名,均擬請賞給進士出身,授職翰林院編修或檢討。優等六名:朱行中年二十二歲,江蘇金匱縣人。王瓚年二十五歲,浙江上虞縣拔貢生。徐岳生年三十二歲,江蘇常熟縣拔貢生。盧芳年年三十一歲,福建南安縣拔貢生。蕭家麟年二十七歲,直隸天津縣拔貢生。黃保傳年十九歲,廣東高明縣拔貢生。以上畢業生六名,均擬請賞給進士出身,改翰林院庶吉士,中等三名:程良模年二十三歲,安徽蕪湖縣拔貢生。馮譽臻年二十三歲,直隸天津縣拔貢生。葉德言年二十五歲,浙江慈溪縣人。以上畢業生三名,均擬請賞給進士出身,以主事分部儘先補。《政治官報》,宣統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第1138號,摺奏類第7-8頁。
- ^ 《政府公報》,第663號
- ^ 《政府公報》,第686號
- ^ 《政府公報》,第2315號
- ^ 《政府公報》,第2481號
- ^ 《政府公報》,第2577號
- ^ 《政府公報》,第4258號
- ^ 《河北省政府公報》,1929,第47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