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鳳韶
曾鳳韶(1375年—1402年),江西行省吉安府廬陵縣(今江西吉安)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洪武三十年(1397年),中春榜二甲第十三名进士。建文年间,担任监察御史,并弹劾燕王朱棣驰御道不拜。朱棣称帝时,以御史召见,不赴;后加至侍郎,仍不拜。于是刺血书、并叮嘱妻子勿换衣服,之后自杀,年仅二十九岁。其妻李氏亦上吊自杀[1]。福王时,谥号忠毅[2]。
参考文献
- ^ 《国朝典故》(卷40):曾鳳韶,吉安府廬陵人。洪武末年進士。高皇帝升遐後為監察御史。時藩王入覲,有馳皇道入且不糾者。鳳韶時侍班,有「殿上宜展君臣之禮,宮中乃敘叔侄之倫」之言,聞者駭愕。靖難師起,議遣使致書,請罷兵歸國。無敢行者,鳳韶獨請。行至軍前,不納。取竹通節入書,鼓風達之,亦不報。既而歸第。文廟即位,嘉其直,復以御史召,不赴。尋加侍郎召,又不赴。乃刺血書憤詞於襟,其略曰:「予生居廬陵,素負骨鯁,一死之得宜,可以含笑於地下而不愧吾天祥矣。」囑其妻李氏、子公望勿易衣,遂自殺。時年二十有九。李氏亦死於節云。
- ^ 《明史》(卷143):“曾凤韶,庐陵人。洪武末年进士。建文初,尝为监察御史。燕王称帝,以原官召,不赴。又以侍郎召,知不可免,乃刺血书衣襟曰:“予生庐陵忠节之邦,素负刚鲠之肠。读书登进士第,仕宦至绣衣郎。慨一死之得宜,可以含笑于地下,而不愧吾文天祥。”嘱妻李氏、子公望:“勿易我衣,即以此殓。”遂自杀,年二十九。李亦守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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