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方維憲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方維憲中國清朝官員,本籍中國直隸

生平

方維憲於1788年(乾隆53年)接替王露,於台灣擔任台灣府台灣縣知縣。管轄約今台灣南部之嘉義縣嘉義市台南縣全境及高雄縣部份區域。該區域面積約為4500平方公里,也是清治時期台灣島之漢人集中地所在。

參見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官衔
前任:
劉詩
泉州府晉江縣知縣
乾隆四十九-五十年
(1784-1785年)
繼任:
徐夢麟
前任:
王露
台灣府台灣縣知縣
1788年上任
繼任:
黃繼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