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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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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同华(1963年),安徽亳州人,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黑龙江地区代表。

生平

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担任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起担任全国人大代表[1]。2013年,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2]。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3][4][5][6]

2022年6月24日,被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代表资格终止[7]

參考文獻

  1.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方同华.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13). 
  2.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方同华. 全国人大网. [2013-03-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12). 
  3.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中新网. 中国新闻网. [2021-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27).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光明网. 2018-02-25 [2021-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19) (中文). 
  5.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2980名). 澎湃新闻-The Paper. [2021-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3) (中文).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中国网. 2018-02-25 [2021-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21) (中文). 
  7.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中国人大网. [2022-09-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