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跋素
拓跋素(?—462年10月23日),又名素连[1],鲜卑名□□连戊烈[2],拥有直勤头衔[2],是追尊魏昭成帝拓跋什翼犍曾孙,常山王拓跋遵之子,北魏宗室、官员。
生平
早年
拓跋素是魏明元帝拓跋嗣母亲刘贵人的姐妹所生,因此受到特别的亲近庞幸。拓跋素年轻时被引入担任内侍,屡次担任显要官职,获赐爵南安公,出任外都大官[3][4]。天赐六年(409年)八月,卫王拓跋仪被杀后,魏道武帝拓跋珪想要增加宗族亲属的感情,诏令诸王子弟入宫饮宴。拓跋素等三十多人都认为牵连到拓跋仪的案件,怀疑畏惧,都出城逃跑,将要投奔柔然,只有陈留王拓跋崇独自前往宫中。魏道武帝见拓跋崇非常高兴,优厚的加以恩待赏赐,就宠信尊敬他,拓跋素等人于是安心下来[5][6]。
恢复爵位
始光三年夏五月辛卯(426年7月3日),拓跋素恢复常山王的爵位[7][8][3][4]。
讨伐休屠
休屠郁原等叛乱,拓跋素前往讨伐,斩杀部落首领,将一千多家迁徙到涿鹿南边,设立平原郡来安置他们[3][4]。
西征后秦
始光四年(427年)四月,魏太武帝拓跋焘想要偷袭统万城,于是挑选训练士兵,分派各路将领,命令司徒长孙翰、廷尉长孙道生、宗正娥清率领三万骑兵为前锋,常山王拓跋素、太仆丘堆、将军拓跋太毗率领三万步兵为后继,南阳王拓跋伏真、执金吾桓贷、将军姚黄眉率领三万步兵输送攻城器具,将军贺多罗率领精锐骑兵三千担任侦查前锋[9][10]。攻取统万城后,魏太武帝于始光四年六月辛酉(427年7月28日)班师回朝,因为拓跋素声威怀柔的谋略,魏太武帝任命拓跋素为假节、征西大将军,与执金吾桓贷、莫云镇守统万镇[11][12][13][3][4]。
讨伐金当川
延和三年,上郡休屠金当川起兵叛乱,三月,金当川率领部众在阴密围困了北魏西川侯彭文晖。夏四月乙未(434年5月26日),拓跋素接受诏令前往讨伐金当川[14]。
西征北凉
太延五年,魏太武帝拓跋焘亲征北凉,秋七月己巳(439年8月2日),北魏军队抵达上郡属国城,大宴群臣,练习骑马射箭。七月壬午(439年8月15日),北魏留下车辆物资,分别部署各路军队,以抚军大将军、永昌王拓跋健和尚书令、钜鹿公刘洁都督各路军队,与常山王拓跋素分兵两路同时进军担任前锋,骠骑大将军、乐平王拓跋丕和太宰、阳平王杜超都督平涼、鄜城各路军队为后续部队[15][16]。
晚年
拓跋素之后又出任内都大官。魏文成帝拓跋濬即位,一意崇尚减轻缓征赋税,罢除各种杂调。有关部门上奏国家用度不足,一再请求恢复旧有的税额,只有拓跋素说:“臣听说‘百姓不充足,君主与谁充足?'”魏文成帝称赞并听从了拓跋素的意见。兴光元年(454年)七月,魏文成帝的长子拓跋弘出生,魏文成帝诏令群臣商议确定皇子的名字,拓跋素和司徒陆丽商议说:“古代帝王起名,格式有五种:有信实,有德义,有物象,有假借,有仿照父名。陛下处于盛大光明的国运中,顺应昌乐发达的气数,诞生了皇子,应该以德义命名。”魏文成帝遵从了。拓跋素是北魏宗室中有德行之人,年纪又大,魏文成帝每次将他接进宫,都向他询问治国政事,拓跋素执意推辞称有病回到私人宅邸。拓跋素一向性格端方正直,任官五十年始终如一,当时的舆论称赞他的贤能。和平二年,魏文成帝拓跋濬南巡,从定州前往邺城,三月丁巳朔(461年3月27日),魏文成帝在灵丘亲自射箭越过山峰,征西将军、常山王拓跋素跟随参与了这次南巡[2]。和平三年九月壬辰(462年10月23日),拓跋素去世[17][18],谥號康,陪葬金陵,在庙廷配祭[3][4]。
家庭
王妃
儿子
- 拓跋可悉陵,北魏中军都将、暨阳子
- 拓跋陪斤,北魏常山简王
- 拓跋忠,北魏侍中、镇西将军、右仆射、城阳宣公
- 元德,北魏镇南将军、河间简公
- 元赞,北魏卫将军、左仆射、晋阳肃伯
- 拓跋贷敦,北魏内三郎[19][20]
- 元菩萨,北魏赵郡王
- 元淑,北魏使持节、平北将军、肆朔燕三州刺史,都督柔玄御夷怀荒三镇二道诸军事、平城镇将
参考资料
- ^ 1.0 1.1 《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魏故太尉府參軍元君之墓誌銘」君諱侔,字伯宗,洛陽都鄉安武里人也。昭成皇帝」之後,平南將軍冀州刺史河澗簡公之孫,光州史」君之元子。君有溫柔之貞氣,栖素質於靈府,常脩」言以自約,與仁者之為偶。以永平四年歲次辛卯」五月丙申朔十五日庚戌篤疾終於第。傷瀾源之」絕浦,哀桂渚之斷漵,既思賢以戀德,且立石以表」墓。其辭曰:」芳茂玄圃,蘭長梯柯,泉流清𣸢,水潔生波。其人雅」智,體義尚和,名垂州里,美稱鄉阿。寬柔恩厚,審待」如靜,人高絕倫,超與俊並。蘭音頌壤,芬揚岳嶺,既」□洛英,𣲫州標挺。氣陵雲光,身滅無逞,如君生志,」□□□□,思人不見,頌君在銘。 「誌陰」君六世祖昭成皇帝。」五世祖第八皇子諱受久,獻明皇帝之母弟。」妃王氏昭成之舅女。高祖右丞相常山王諱」遵字勃兜。妃劉氏大宗明元皇帝之姨。」曾祖侍中使持節征西大將軍都督河以西諸軍」事常山康王諱素連。妃赫連氏夏主昌之妹。」祖平南將軍冀州刺史河澗簡公諱於德。」夫人南陽張氏,龍驤將軍阜城侯提之孫女。」父鎮遠將軍光州刺史諱悝字純陀。」夫人叱羅氏儀曹尚書使持節散騎常侍安東將」軍都督兗州諸軍事兗州刺史帶方靜公興之長」女也。」君以永平四年十一月五日窆於長陵之北崗。
- ^ 2.0 2.1 2.2 《山西灵丘北魏文成帝〈南巡碑〉》, 《文物》 (12期), 1997年, (12期): 70–79 [2017-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5)
- ^ 3.0 3.1 3.2 3.3 3.4 《魏书·卷十五·列传第三》:子素,太宗从母所生,特见亲宠。少引内侍,频历显官,赐爵尚安公,拜外都大官。世祖初,复袭爵。休屠郁原等叛,素讨之,斩渠率,徙千余家于涿鹿之阳,立平原郡以处之。及平统万,以素有威怀之略,拜假节、征西大将军以镇之。后拜内都大官。高宗即位,务崇宽征,罢诸杂调。有司奏国用不足,固请复之,惟素曰:“臣闻‘百姓不足,君孰与足。’”帝善而从之。诏群臣议定皇子名,素及司徒陆丽议曰:“古帝王之制名,其体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伏惟陛下当盛明之运,应昌发之期,诞生皇子,宜以德命。”高宗从之。素宗属之懿,又年老,帝每引入,访以治国政事。固辞疾归第。雅性方正,居官五十载,终始如一,时论贤之。薨,谥曰康,陪葬金陵,配飨庙庭。
- ^ 4.0 4.1 4.2 4.3 4.4 《北史·卷十五·列传第三》:子素,明元从母所生,特见亲宠。太武初,复袭爵。休屠郁原等叛,素讨之,斩渠率,徙千余家于涿鹿之阳,立平原郡以处之。及平统万,以素有威怀之略,拜假节、征西大将军以镇之。后拜内都大官。文成即位,务崇宽政,罢诸杂调。有司奏国用不足,固请复之,唯素曰:“臣闻百姓不足,君孰与足?”帝善而从之。素,宗属之懿,又年老,帝每引入,访以政事,固辞疾归第。雅性方正,居官五十载,终始若一,时论贤之。薨,谥曰康,陪葬金陵,配飨庙廷。
- ^ 《魏书·卷十五·列传第三》:初,卫王死后,太祖欲敦宗亲之义,诏引诸王子弟入宴。常山王素等三十馀人咸谓与卫王相坐,疑惧,皆出逃遁,将奔蠕蠕,唯崇独至。太祖见之甚悦,厚加礼赐,遂宠敬之,素等于是亦安。
- ^ 《北史·卷十五·列传第三》:初,卫王死后,道武欲敦宗亲之义,诏引诸王子弟入宴。常山王素等三十馀人咸谓与卫王相坐,疑惧,皆出逃遁,将奔蠕蠕,唯崇独至。道武见之,甚悦,厚加礼赐,遂宠敬之,素等于是亦安。
- ^ 《魏书·卷四上·帝纪第四上》:夏五月辛卯,中山公元纂进爵为王,南安公元素复先爵常山王。
- ^ 《北史·卷二·魏本纪第二》:夏五月辛卯,进中山公纂爵为王,复南安公素先爵常山王。
- ^ 《魏书·卷四上·帝纪第四上》:是月,治兵讲武,分诸军,司徒长孙翰、廷尉长孙道生、宗正娥清三万骑为前驱,常山王素、太仆丘堆、将军元太毗步兵三万为后继,南阳王伏真、执金吾桓贷、将军姚黄眉步兵三万部攻城器械,将军贺多罗精骑三千为前候。
- ^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二十》:魏主欲乘虚伐统万,简兵练士,部分诸将,命司徒长孙翰等将三万骑为前驱,常山王素等步兵三万为后继,南阳王伏真等将步兵三万部送攻具,将军贺多罗将精骑三千为前候。素,遵之子也。
- ^ 《魏书·卷四上·帝纪第四上》:辛酉,班师,留常山王素、执金吾桓贷镇统万。
- ^ 《北史·卷二·魏本纪第二》:辛酉,班师。留常山王素、执金吾桓贷镇统万。
- ^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二十》:辛酉,魏主自统万东还,以常山王素为征南大将军、假节,与执金吾桓贷、莫云留镇统万。
- ^ 《魏书·卷四上·帝纪第四上》:夏四月乙未,诏征西大将军常山王素讨当川。
- ^ 《魏书·卷四上·帝纪第四上》:秋七月己巳,车驾至上郡属国城,大飨群臣,讲武马射。壬午,留辎重,分部诸军:抚军大将军、永昌王健,尚书令、钜鹿公刘洁督诸军,与常山王素二道并进,为前锋;骠骑大将军、乐平王丕,太宰、阳平王杜超,督平凉、鄜城诸军为后继。
- ^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二十三》:魏主自云中济河;秋,七月,己巳,至上郡属国城。壬午,留辎重,部分诸军,使抚军大将军永昌王健、尚书令刘 与常山王素为前锋,两道并进;骠骑大将军乐平王丕、太宰阳平王杜超为后继;以平西将军源贺为乡导。
- ^ 《魏书·卷五·帝纪第五》:九月壬辰,征西大将军、常山王素薨。
- ^ 《北史·卷二·魏本纪第二》:九月壬辰,常山王素薨。
- ^ 《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唯大魏永平四年歲次辛卯二」月丁卯朔廿六日壬辰。」照成皇帝後。曾祖故素連,」侍中羽真使持節征南大將軍」都督河以西諸軍事吐万突鎮」都大將中都內都大官儀同三」司常山王,得銅虎符,謚曰康王。」祖故貨敦內三郎。父故太拔侯出身,城陽王府法曹參軍,後」除并州銅鞮令。身出身高陽」王行參軍,後除恒州別駕,督護」代尹郡元保洛銘。
- ^ 《北魏《元保洛墓志》释读——兼及南迁代人的怀北情结》, 《北魏六镇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2014年: 41–48 [2017-12-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