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婦
此條目論述以部分區域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觀點。 |
人際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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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婦是指和已婚男性發生婚外情的女性,俗稱小三,有包养的关系称二奶、外室[1],南方地區如江西、福建等地,俗稱情婦為伙計。[2][3]
古代的情婦
中國
古代中國並沒有「情婦」這個名稱。男性若與女性非婚同居或維持穩定的性關係,稱為姘居,女方稱為姘婦或姘頭。晚清的上海则用台基一词,形容这种男女关系[4]:53。
除与已婚女性通奸、姘居的情况外,在一夫一妻多妾制下,男性与正式妻妾之外的单身女性保持同居关系更为常见。貴族、士大夫和富有人家在家中豢養,与男主人有性关系但不属正式妾室的女性通常被稱為姬妾、婢妾、寵婢、姬等。官吏、商人等旅居外地而納、与正式妻妾不同居的女子,则稱外婦、外室[5]:31。
婢妾、外室的实际地位、所生子女或因家庭、时代不同,而与正式妻妾有很大差異。有些婢妾和婢生子甚至不被視為家庭成員,而被視為奴婢或僕人。男子纳外室起于魏晋,隋唐盛行,宋以后,成为公开现象[5]:31。明清时,若以取妻名义所纳外室,是谓平妻,俗称两头大。
宋以后,明清以来的中国社会推崇女性守贞,除婢妾、外室外,已婚女性与他人通奸、拥有情夫是不道德地。上海开埠后的1850、1860年代出现台基现象。1880年代,台基已成为公开现象,亦是上海特有的。现代研究者指,当时上海作为移民城市所受礼教束缚少,没有传统农业社会“聚族而居的家族监督机制,舆论约束也相对减少。传统家庭伦理观念,贞操观念随之也就相应地淡薄多了。”1882年2月25日《申报》相关报道,指地方官员处理男女姘居纠纷、女性弃夫诉讼案件时,“每每准其分拆,或令赔偿前日所用之费,或令量予川资,劝令远离,从无有深究其罪者”[4]:53、54。
歐洲
古代歐洲貴族和皇室的婚姻大多數為政治婚姻,而且由于基督教提倡一夫一妻制,男子不可能像同时期东亚等地的男子那样纳妾。此外,基督教的最大教派天主教更反对离婚,因此一些貴族以供養情妇的方式因應這個情況。
現代的情婦
華人地區
被包养的情妇称二奶、外室[1]。二奶據信可能是「二奶奶」的簡稱,為粵語裡對「二姨太」(正室妻子以外首位側室)的俗稱。亦有将情妇、事实上的第二房妻子称为“老婆”的情况[6]。
1980年代中国大陆进行改革开放,大量香港商人還有台商进入内地。一些人以住房、金钱等为交换条件,在大陆包养女孩一起生活,形同夫妻。由于这些人成为事实上的第二房妻子,当时的一些香港报章把这些被包养的女人称为二奶。最初这种现象多出现在离香港较近的中国广东、福建等沿海地区;到2000年代,大陆内地富商与政客包养二奶的现象逐渐增多,成为了备受关注的社会现象;在互联网上,二奶更是成为频频被提及的名词。
由于特殊的处境,二奶在生活中多被人歧视。对于高收入女性,也有少数男性渴望或者已被女性「包养」的情況,他们通常被称为小白臉,已婚女性包養男性的行為稱為「包二爺」或「包二公」。
參見
注釋
- ^ 1.0 1.1 马菲菲、李建华. 韩旭光 , 编. 中央储备粮库官员养"外室"却被情妇与男友分尸. 正义网-检察日报. 2012-11-22 [2023-05-27] (简体中文).
有了房子,从此陆华有空就到李晓岑这里来,也把这里当成一个家。“小三”成了“外室”,李晓岑一度对现状很满意[……]但陆华毕竟有家室,不可能每天都和情人在一起[……]
[失效連結] - ^ 官員炫情婦:不羈權力成催情劑. [2013-06-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8).
- ^ 《臺日新辭書》
- ^ 4.0 4.1 蒋晗玉. 《台基、姘居、弃夫之风与“上海小男人”》. 书屋 (湖南省长沙市: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 (2006年第9期): 52—54. ISSN 1007-0222 (简体中文).
- ^ 5.0 5.1 焦杰. 《中国古代的外室现象与妇女地位》. 妇女研究论丛 (北京市: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中国妇女研究会). 2003, (2003年第3期): 31—36. ISSN 1004-2563 (简体中文).
- ^ 組圖:譚詠麟承認有兩個老婆 發妻不能生子釀出軌. 人民網. 2006年3月27日 [2008-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