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徒单思忠 (尚书右丞)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徒單思忠(?—?),金朝末年大臣,官至尚书右丞。他喜欢用麻椎打人,号称“麻椎相公[1]

贞祐三年(1215年)十月初三金宣宗任命御史中丞徒单思忠为参知政事十一月十三西夏攻打绥德克戎寨、绥平,金军将西夏击败。赏有功将士告捷之人。徒单思忠上奏:“现在上书都是一些细节琐事,请求不送到尚书省,只派近侍局裁决可否实行。”金宣宗说:“如果这样,是堵塞言路。凡关系国家之事,岂能不通过尚书省?”贞祐四年(1216年)九月初九,金宣宗命徒单思忠提控镇抚京师开封府,移剌周剌阿不屯守关、陕[2]

兴定二年(1218年)六月,派遣高汝砺、徒单思忠祷雨。十二月初七,命徒单思忠求雪,不久天降大雪。兴定三年(1219年)七月,遣单思忠因为地震的缘故,到上清宫祭地祇。十月廿一,里城工程完毕工,百官称贺。在便殿会宴宰臣。提升右丞侯挚官一阶,赐右丞相术虎高琪、左丞高汝砺、参知政事徒单思忠各一金鼎,重币三[3]

兴定五年(1221年)三月十一,参知政事徒单思忠进升为尚书右丞、兼修国史,以太子詹事仆散毅夫参知政事元光元年(1222年)三月,尚书右丞徒单思忠把病马送到官厩,冒取高价,御史弹劾,有司认为他监主自盗当死,宣宗顾惜大体,把他贬为陈州防御使[4]

参考文献

  1. ^ 金史》卷一百二十九 列传第六十七 酷吏
  2. ^ 《金史》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3. ^ 《金史》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4. ^ 《金史》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