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家大屋 (南丰县)
琴城古建筑群 彭家大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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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抚州市南丰县琴城镇 |
分类 | 古建筑 |
编号 | 6-3-061 |
认定时间 | 2018年3月9日 |
彭家大屋,又名“紫金第”,位于中国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琴城镇三忠祠直钟巷底端的43号,是南丰最具代表性的的一栋豪宅,由彭姓盐商斥巨资建于清咸丰八年(1858年)[1],历时3年竣工。
建筑
彭家大屋坐北朝南,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前后两进院落,三进正房,保存基本完好。门内右侧和正厅西侧分别是两座家庭私塾“述古山房”和“芸晖”;圆门颇奢华,造型外圆内方。左侧花园原有戏台,已毁于抗战时大火。豪宅内各处均设有极为精美的雕刻,包括各种吉祥图案。
保护
2018年3月9日,彭家大屋等琴城古建筑公布为第六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编号6-3-061[2][3][4]。
参考文献
- ^ 徐敏:《南丰文化史上精彩的一页-古代官私学概述》
- ^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 [2018-0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01).
- ^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 (7): 4–39. CNKI HXZB201807002.
- ^ 江西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赣府发〔2018〕14号). 维基文库. 2018-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