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軏 (弘治舉人)
張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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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萊州府同知 | |
籍貫 | 山西澤州 |
字號 | 字信夫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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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軏(15世紀—16世紀),字信夫,山西澤州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張軏是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山西鄉試舉人,授隆慶州知州,當時明武宗行幸宣府,三次駐蹕澤州,邊將江彬、宦官張銳、守備孫璽、周琄等人肆意勒索,他都一一拒絕;有皇義子馬元吉犯法,他也依法拘捕,遭對方誣陷下東廠處分,他也不懼怕,不久朝廷證實他清白,巡按御史章綸讚賞:「當危險而存心,不失其正當;紛擾而遇事,不避其難直哉,守也。」改任萊州同知,三年內以才守著名,在任內去世[1]。
引用
參考文獻
- 雍正《澤州府志》·卷三十六·人物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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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鎬 |
明朝隆慶州知州 正德年間 |
繼任: 梁倫 |
前任: 郭鳳 |
明朝萊州府同知 1523年—1526年 |
繼任: 劉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