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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延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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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延齡(1612年—1665年),喬若鳳陽府懷遠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常延齡是開平王常遇春的十二世孫,崇禎年間襲封懷遠侯,十二次疏陳時政,得崇禎帝嘉獎。熊開元姜埰入獄,他上呈抗章請求解除二人罪名;又寫信給周延儒,用文彥博唐介的事規勸,朝論都贊同他[1]。崇禎十六年(1643年),湖廣淪陷,常延齡上請統率京軍協助防守九江,又指江都的常家沙有常氏族裔數千人,希望用忠義鼓勵他們,訓練為親兵,崇禎帝同意但未實行。弘光帝繼位,加他為太子太傅阮大鋮得起用,他和各位廷臣都不停彈劾阮大鋮,惟沒有回音,結果辭官歸鄉。南京失守,常延齡和妻子魏國公的女兒徐氏隱居,在湖熟種菜維生。他死後,家人無法殮葬,朋友集資葬在雨花臺[2]

引用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七·列傳第十三》:常延齡,字喬若,鳳陽懷遠人。開平王遇春十二世孫。崇禎中,襲懷遠侯。疏陳時政,凡十二上,上嘉納之。熊開元、姜埰獄起,抗章請釋二臣罪;又致書周延儒,以文彥博救唐介故事相激勸,朝論韙之。
  2.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七·列傳第十三》:十六年,全楚陷,請統京軍協守九江。又言江都有地名常家沙,族丁數千,皆其始祖遠裔,請鼓以忠義,練為親兵,上是之而不能行。安宗立,加太子太傅。阮大鋮起,與廷臣交章劾之,不報,遂挂官去。南京亡,與妻徐魏國公女偕隱,種菜湖熟維生。歿,無以殮,友人醵金葬之雨花臺側。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