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巴拉·帕巴桑吉
帕巴拉·帕巴桑吉(藏語:འཕགས་པ་སངས་རྒྱས,威利转写:'phags pa sangs rgyas;1507年—1566年)藏族,工布曲康杂瓦地方(今西藏林芝市米林县)人,第二世(不计追认)帕巴拉活佛。[1]
生平
藏历火兔年(1507年),他生于工布曲康杂瓦地方的一户人家。出生后不久,他便被认定为第二世帕巴拉活佛。所以1507年左右可以被视为帕巴拉活佛世系最初形成的时间。23 岁时,他先后到工布、波密、那雪、察瓦、芒康、边坝等地传教并创建寺院。后来,他应邀调解四川巴塘和云南丽江木氏土司间的纠纷。29岁时,应丽江木氏土司加央扎巴的邀请,赴丽江地区传教,并说服木氏土司在12年内不对西藏动武。后来,他接到了班禅和达赖的信,信中建议他“为佛法应留驻于丽江”,他乃在丽江兴建了章热寺等寺院,并为汉族、纳西族等族的民众讲经。此外,他还曾任木氏土司加央扎巴的“国师”。[1]
他是藏传佛教格鲁派中首位被木氏土司正式邀请讲经的活佛。约1544年,他到昌都强巴林寺传法,获该寺僧众热烈欢迎。[1]
藏历火虎年(1566年),帕巴桑吉圆寂,享年60岁。[1]
参考文献
佛教頭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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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帕巴拉·德青多吉 |
帕巴拉活佛 (认定年份不详)-1566年 |
繼任: 帕巴拉·通娃顿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