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巴安府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巴安廳

巴安府清朝末年设置的

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改巴塘巴安直隸廳,設同知,於裏塘地方設順化縣,於鄉城地方設定鄉縣,隸廳屬,領縣二。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1]宣統三年(1911年)巴安直隸廳升為巴安府,除所屬定鄉縣外,以所屬順化縣改為裏化廳,往屬康定府;於三壩地方置三壩廳,設通判;於鹽井地方設鹽井縣;並隸府屬,領廳一縣三。尋又以府東北隅之臨卡石土人來歸,以其地歸併入三壩廳,仍領廳一縣三[2]辛亥革命后,于1913年全国废府州厅改县,故废。

参考文献

  1. ^ 清史稿·志四十四·地理十六》康定府......巴安府:要。康安道治所。督办川滇边务大臣、按察使衔炉安兵备兼分巡道驻。巴塘宣抚司地。光绪三十一年改流。三十三年置巴安县。三十四年升府,并置三坝,盐井、定乡二县隶之。东北距省治二千一百里。领一,县二。东:龙新山、甲噶喇山。西南:宁静山。巴冲楮河自瞻对入,与金沙江合。色楮河即金沙江,自三岩入,迳府西至得荣入云南丽江。三坝要。府东二百三十里。巴塘、里塘两土司交界地。三十三年改流。三十四年设,驻通判。盐井要。巴塘土司地。光绪三十一年改流。三十四年设县。澜沧江自察木多入,绕由云南入缅甸。定乡要。里塘土司地。旧名乡城。光绪三十二年改流。三十四年设县。
  2. ^ 趙泉澄著.《清代地理沿革表》.中華書局股份有限公司,1955年03月第1版.第12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