峒
峒或又作洞,宋朝行政区划单位。
峒有多种解释,其一即指山洞。隋唐以来,聚居于中国南方山区的少数民族有居住于山洞的习俗,而“举峒纯为一姓,保持氏族组织”,故泛称为峒、溪峒,各峒居民亦称峒蛮[1]:41。宋朝政府通常在民族地区设置羁縻州,羁縻州下设县、峒。由当地部族首领任知州、知县、知峒等职。
峒做为地名沿用至民国时期。民国湖南省新宁县的实例,以数峒编为乡[1]:41。
注释
- ^ 1.0 1.1 胡萍、周慧梅、杨伊玲. 《从峒话看八峒瑶山竹文化现状与对策》.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广东省佛山市: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2018, (2018年第3期): 41—48. ISSN 1008-018X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