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緣
(重定向自尼陀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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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緣,佛教術語,漢語“因緣”可指兩個概念:一者因緣經(nidāna),二者因(hetu)和緣(梵語:pratyaya、巴利語:paccaya)的合稱。
因緣經
因緣或因緣經(梵語:nidāna),音譯為尼陀那,義譯為因緣、緣起、本緣等,為十二分教之一。記錄佛陀說法的三種因緣,即:有人請問,則回應說法;僧團中有人犯事,則制定相應戒律;遇到特別的事情,則相應說法。[1]。
因與緣
在佛教因果(梵語:hetu-phala)或曰緣起(梵語:pratītya-samutpāda;巴利語:paṭicca-samuppāda)論中,一切事情的生成,皆依賴各種條件。其直接主要的根本條件稱作「因」(梵語:hetu),間接配合成就的次要條件稱作「緣」(梵語:pratyaya)[2]。「緣」字單就字面解釋有攀爬之意,連結集合根本因及各種緣由互相配合才能成就現象界一切法,即為因緣。有因有緣而法成。
因緣果報四字往往合併使用,因是起源,緣是所依附或曰過程,果報則是結果。因緣的說法常見於佛教典籍及中國歷代的文學作品中,如佛說十二因緣。
參考文獻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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