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思贞
尹思贞(640年—716年),京兆长安(今西安)人。唐朝官员。
生平
尹思贞刚成年就考中了明经,补授隆州参军。当时晋安县有豪族蒲氏,四处作恶,目无法纪,当地官员对其无可奈何。隆州衙门派尹思贞去调查处理,他查明蒲氏不法赃物万计,将其绳之以法,当地百姓拍手称庆,把他的事迹刻石以纪,他因为这变得出名。升官一直升到了明堂县县令,因为善于政务而出名。三迁殿中少监,检校洺州刺史。会契丹孙万荣作乱,河北不安,尹思贞善于绥抚,境内独无惊扰,武则天降玺书褒美之。
武周长安年间(701—704年),七迁秋官侍郎,因忤逆张昌宗被外放为定州刺史,转晋州刺史。不久复入朝为司府少卿。当时司府卿侯知一与尹思贞同样严厉,吏员们为之语曰:“不畏侯卿杖,惟畏尹卿笔。”寻加银青光禄大夫。他在自己宅中挖到十二架古戟,不久府门就因升官而加棨戟,当时人们对这件事很奇异。
神龙初年(705年),尹思贞为大理卿,时武三思擅权,御史大夫李承嘉附会之。雍州人韦月将上告武三思谋逆,唐中宗大怒,命将其斩首。尹思贞以当月不宜杀人,坚持认为不可行刑,最终韦月将被判杖配流放岭南。武三思令有关部门暗害韦月将,让李承嘉阻止尹思贞进入朝堂,并弹劾思贞,出为青州刺史。他在青州任内,境内有蚕一年四熟,黜陟使、卫州司马路敬潜八月到青州察访,见到蚕茧叹道:“不是善政所致,孰能至于此乎!”特别为他上表荐请。思贞前后为十三州刺史,皆以清简为政,奏课连续居首。
710年,唐睿宗即位,征为将作大匠,封天水郡公。时左仆射窦怀贞兴造金仙、玉真两观,调发大量民伕工匠,但常常被尹思贞削减。窦怀贞怒问,尹思贞正色训责他大兴土木,害及黎元百姓,受小人挑唆,轻视侮辱朝臣,最后拂衣而去,回家关门不理政事。睿宗知道后只好特令他视事。同年,窦怀贞因罪伏诛,尹思贞以将作大匠改任御史大夫,兼申王府长史,迁户部尚书,转工部尚书。后以年老多病请求致仕,开元四年(716年)卒,年七十七,追赠黄门监,谥曰简。
家族
- 出于天水尹氏
- 祖父:尹师,隋左武侯将军;
- 父:尹惠,宁州司马,赠泾州刺史[1]。
- 次子尹中庸(689年—753年),其墓誌銘近年出土于陕西西安附近。另有长子尹中和,库部郎中、国子司业;三子尹中言,京兆府司録[2]。
注释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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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旧唐书》列传第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