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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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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某餐廳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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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付凭证收據收條),指表明双方已发生货币交换的证明文件[1],表现为现金或实物的收付,同一对象在收付双方有不同称呼。在货币收付中,货币收取一方多称作“收款凭证”(收款收据、收条、收据),而相对货币支出一方则称作“支付凭证”(付款凭证)。商业活动中,因提供服务一方(卖家)收取现金,故由供服务方向购买服务一方(买家)开据收付凭证。

電腦網絡時代,印刷的收據常給省略,令消費者不安心,如2007年八達通出錯事件。

例子

  1. 超級市場,顧客步出商店被捕,若果未能出示有效收據,即是偷盗
  2. 快餐店,食客先付款,取得收條到出品部取餐飲。
  3. 體育館觀眾付款進場看表演

参看

参考资料

  1. ^ Adam Hayes. Receipt: Definition, Types, and IRS Rules. Investopedia. 2022-12-26 [2023-0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