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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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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郡中国隋朝时设置的

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实行制,改袁州为宜春郡,治所宜春县(今宜春市袁州区),相当于现在江西省宜春市、萍乡市新余市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唐朝林士弘,恢复制,改宜春郡为袁州,唐玄宗天宝元年(742年),再改袁州为宜春郡,下辖宜春县(今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萍乡县新喻县(今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珠珊镇炉下村)。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年),恢复州制,改宜春郡为袁州。

唐朝宜春郡太守

注释

参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