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均
宗均(?—76年),字叔庠,东汉经学家,南阳郡安众(今河南省邓州市东北)人。《后汉书》将其姓氏讹为宋,后经何焯考证改正。
其父宗伯,在汉光武帝建武初年担任五官中郎将。宗均年少以父任为郎。十五岁时,好经书,常以假日往经学博士处受业,精通《诗》、《礼》,善于论辩。先后官辰阳县长、上蔡县令、九江郡太守。宗均到任辰阳长后,兴立学校,对在其地推广儒学起了很大作用。光武帝嘉其功,赐以金帛。迁上蔡令,禁人丧葬不得奢靡。
转任九江太守,九江境内有唐、后二山,巫祝等借口山神娶妻,強奪民女祸害百姓,年年如此。宗均禁绝此不良傳統,下令今後如果山神要娶妻,皆由巫祝家出女眷,不准扰乱百姓。此令一出,众巫祝叩头服罪,宗均将眾巫祝擬罪杀掉。宗均铲除了地方巫師藉迷信祸害百姓的罪行,从此断绝了为山神“取公妪”的活动,宗均的事迹,有如西门豹治邺城。唯九江虎患嚴重,宗均雖招募獵人製作陷阱捕殺老虎,但成效不彰,虎患有增無減。
后宗均为谒者,监伏波将军马援军,以恩信招降武陵蛮。马援卒,他建议机断专行,改讨伐为招降,获得成功。永平元年(58年),为东海国(今山东郯城北)相,在职五年,犯法免官,而东海百姓作歌颂念,求皇帝赦免他。汉明帝以他为尚书令,议政多合帝意。生性宽和,不喜文法,主张选吏以弘厚为准。为政务存宽厚,颇得民心。后为司隶校尉,终官河内郡太守。因病请求卸任,后在家中去世。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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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后汉书》卷41 第五鍾離宋寒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