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租界
天津日租界 天津日本租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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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
位置 | 天津日租界 |
信息摘要 | |
出租方 | 清朝(1898年8月29日) |
租借方 | 大日本帝国(1902年-1945年) |
收回方 |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1943年) |
天津日租界是天津的九国租界之一,同时也是近代中国5个在华日租界中最大、也是惟一较繁荣的一个(另外4个是汉口日租界、苏州日租界、杭州日租界和重庆日租界)。
设立
1896年7月21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签订《中日通商行船条约》。1898年8月29日,根据《中日通商行船条约》,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签订《天津日本租界协议书及附属议定书》,划定日本租界,南临天津法租界,西北与天津老城相望。但没有进行开发。
扩张
1903年,天津日租界正式成立时,又进行了扩展。面积有2150亩。东临海河,东南沿秋山道(现在的锦州道)与天津法租界相连,南抵墙子河(现南京路),西至南门外大街,北起东南角闸口沿旭街(今和平路)两侧到福岛街(现多伦道)折向西。
开发
天津日租界的所在地域,原是位于天津城东南方的一片沼泽地,1860年代英法在天津开辟租界时,避开了这片不易开发的地区。1903年以后,进行了浩大的填筑工程。由于它位于英、法租界与天津旧城之间,不久发展成天津的娱乐商业区,日本政府允许在租界地吸毒,使得毒品行业合法化,因此当时在天津日租界成为烟馆、妓院云集的地方,曾引起国际舆论的关注。
居民
管理
日本总领事馆
原日本驻天津领事馆是原日本政府驻天津的领事馆,在当时的天津日租界宫岛街。该建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即被拆除。[1]清光绪元年(1875年),日本驻天津领事馆在美国侨民的一所住宅内成立,后来领事馆迁入泰安道与解放北路交口处、利顺德饭店斜对面一所楼房里办公。1902年,日本将所驻天津领事馆升格为总领事馆,当时的第一任总领事为伊集院彦吉。1909年,日本驻天津总领事馆由天津英租界迁入天津日租界荣街(今和平区新华路)。1915年,日本驻天津总领事馆又迁至宫岛街日本花园的南侧(今和平区鞍山道八一礼堂南侧)新建的馆址。1935年10月,日本驻天津总领事馆在天津召开驻华总领事会议,会上研究确定了处理中日关系的协议,同年11月,蓟密区专员公署专员殷汝耕在通县成立“冀东防共自治政府”的汉奸政权。1937年5月,日本驻天津总领事馆召开了华北领事会议研究华北局势,随后,发动“卢沟桥事变”。[2][3]1943年1月,日本将天津日租界交还给汪精卫政权,并改名兴亚第一区,时任天津市市长王绪高任命张同亮担任兴亚第一区区长。日本驻天津领事馆交由日本居留民团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该建筑被拆除。日本驻天津领事馆设有总领事、两个领事、若干副领事及驻屯军派来的武官。其中,许多在天津担任过总领事的日本人,都成为了日后侵华战争的主要角色。例如:曾任驻天津总领事的有田八郎,他在调回国内后升任日本外相。总领事川越茂后来升任驻中国大使。曾在天津任领事的天羽英二,后来被升为日本外务省情报部部长。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任日本首相的吉田茂也担任过驻天津总领事。[1]日本驻天津领事馆设有三部三课一署,即总务部、经济部、司法部、会计课、电信课、文书课及警察署,后增设一朝鲜课。此外,还设有日本政府厚生省防疫驻在员。其中,经济部负责保护日本侨民的经济活动并对当时的中国进行经济调查,并特别强调对与军事有关的经济情况的调查研究。司法部由一名警部充任检事负责行使领事裁判权。天津总领事馆管辖青岛、济南、张家口、太原等地的领事馆,为日本控制华北的中枢。日本驻天津领事馆在华北地区广布情报网,搜集情报的范围涉及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社会风俗等各个领域。[4]
日本居留民团
天津日本居留民团成立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其前身为“天津日本租界局”,作为20世纪上半叶旅居天津的日本侨民的自治团体,天津日本居留民团是天津日租界的权力机构,兼有立法权和行政权并接受天津日本总领事馆的领导[5]。天津日租界设立之初的行政权力由日本驻天津领事掌控。清光绪二十八年八月(1902年),日本驻天津领事馆设立“天津日本租界局”作为天津日租界的权力机构,天津日本租界局的行政机构是“天津日本租界局行政委员会”。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天津日租界实行日本政府颁布的《居留民团法》。并根据其施行规则规定居留于天津日租界及界外2里(1938年改为界外3里)的日本侨民组成“天津居留民团”[5]。天津日本居留民团在成立之初位于天津日租界旭街(今和平路南马路至锦州道段)。1914年,天津日本居留民团搬至大和公园内新建的天津日本公会堂,该建筑东临宫岛街(今鞍山道),西接福岛街(今多伦道),北至荣街(今新华路)南到花园街(今山东路)[6]。天津日本居留民大会是天津日本居留民团中兼有立法权和行政权的机构,对天津日本居留民团的预算、决算、税务、教育、救济、卫生、交通、消防和义勇队等各项行政事务均有议决之权。天津日本居留民大会由居留民选举产生的议员组成,凡是在居住在天津日租界居留民团地区内连续交纳六个月一定数量课金的日本人都具有选举与被选举居留民大会议员的资格,居住在天津日租界并遵守日本法令和法规或者交纳课税者的中国人和其它国籍人也可获得选举与被选举居留民大会议员的资格。天津日本居留民大会议员名额为60名(其中半数以上必须为日本人),议员的任期为两年[5]。
行政委员会
天津日本居留民团行政委员会由日本驻天津总领事召集的天津日本居留民大会选举产生,是负责天津日本居留民团日常行政事务的机构,类似于天津英租界工部局董事会为代表的租界董事会[6]。天津日本居留民团行政委员会执行天津日本居留民大会的各项决议,代表天津日本居留民大会对紧急事务作出决议,议决由天津日本居留民大会委托的事宜,处理天津日本居留民团内的各种日常行政事务,任免、指挥、监督以及惩戒天津日本居留民团吏员。天津日本居留民团行政委员会初期设有10名委员、5名预备委员。1934年,天津日本居留民团行政委员会将委员数减至7名并将行政委员会改为参事会。1936年,日本外务省下令将天津日租界的行政体制改为居留民团团长制。此外,天津日本居留民团行政委员会还先后下设11个调查委员会作为咨议机构,其中有[6]:
- 于1911年3月设立,1926年3月撤消的临时财源调查委员会。
- 于1916年3月设立,1926年3月撤消的课金法调查委员会。
- 于1921年4月设立并成为常设机构的课金调查委员会。
- 于1921年3月设立,1926年3月撤消的教育调查委员会。
- 于1921年3月设立,1926年3月撤消的事业资金筹措和国库补助清配委员会。
- 于1925年4月设立,1926年12月撤消的低资收买土地处分调查委员会。
- 于1925年4月设立,1926年12月撤消的码头筑造调查特别委员会。
- 于1925年11月设立,1926年12月撤消的码头筑造用地及房屋收买调查特别委员会。
- 于1925年4月设立,1926年12月撤消的教育补助调查特别委员会。
- 于1925年4月设立并成为常设机构的民团法规调查特别委员会。
- 于1928年3月设立并成为常设机构的大典纪念事业调查委员会。
机构设置
天津日本居留民团事务所设1名理事长和2名理事,另外还设有多名吏员和雇员。根据天津日租界的实际事务,天津日本居留民团最初设有六个课,分别为:庶务课、财务课、工务课、电气课、卫生课和学务课。1926年,居留民团又增设调查课和保净课。其中,居留民团内各课分管事务如下[6]:
- 庶务课:负责制定天津日本居留民团的法规条例和预决算,负责组织天津日本居留民会议员的选举,负责天津日本居留民团文件的收发和保管,负责天津日租界内的民事诉讼和调解以及祭典仪式等事项。
- 财务课:负责天津日本居留民团内现金的收纳、支出以及天津日本居留民团的财产管理、征收、赋税和其它财政事务。
- 工务课:负责天津日租界的道路、桥梁、护岸、码头、上下水道等城市基本设施的施工和检修,负责天津日租界内的规划、测量和制图,负责天津日租界内的建筑施工的审批和验收,负责天津日租界内的公园和绿化管理等。
- 电气课:负责天津日租界内电力设施的建设和供电管理。
- 卫生课:负责管理天津日租界内的医院、诊所和传染病的预防等。
- 保净课:负责天津日租界内制定清洁法规、法令,负责天津日租界内的道路卫生和垃圾处理。
- 学务课:负责天津日租界内的中、小学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管理,负责天津日租界内学校的课程和教材的审定。
- 调查课:负责天津日租界内的协调和监督调查委员会的工作。
结束
1943年3月30日,日本将天津日租界交给汪精卫政府,但实际仍维持其原有体制,直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中华民国政府才正式接管天津日租界,天津日本居留民团宣告结束,天津日本公会堂改为天津警备司令部。1961年,天津日本公会堂拆除被改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天津警备区的八一礼堂[6]。
巡捕房
日本警察署
- 日本警察署一分署
日本兵营
海光寺原为天津著名的寺庙,康熙年间建立,原名普陀寺,1717年由康熙皇帝亲自改名为海光寺。英法联军进攻北京后,在这个寺庙的大殿上和清政府签定的天津条约。后来这座寺庙毁于八国联军的战火。原址被划为日租界后,日本侵略军在此地建造兵营,七七事变后改为日本华北军司令部,宪兵司令部,许多抗日战士在此受到严酷的刑讯拷打致死。现在原址重新建设改为天津血液病医院,只有海光寺这个地名还保留在天津地图上。
市政
道路
當時路名 | 現時路名 | 现时路段 |
山口街 | 张自忠路 | 锦州道至荣吉大街 |
寿街 | 兴安路 | 锦州道至多伦道 |
新寿街 | 兴安路 | 多伦道至荣吉大街 |
曙街 | 嫩江路 | 多伦道至锦州道,现西平东道至锦州道段已不复存在。 |
闸口街 | 辽北路 | 多伦道至荣吉大街,现已不复存在。 |
旭街 | 和平路 | 南马路至锦州道 |
常磐街 | 辽宁路 | 佳木斯道至锦州道 |
荣街 | 新华路 | 多伦道至锦州道 |
花园街 | 山东路 | 多伦道至锦州道 |
小松街 | 热河路 | 四平东道至锦州道 |
芙蓉街 | 河北路 | 多伦道至锦州道 |
桔街 | 蒙古路 | 多伦道至锦州道 |
春日街 | 河南路 | 多伦道至锦州道 |
吉野街 | 察哈尔路 | 多伦道至鞍山道 |
明石街 | 山西路 | 多伦道至锦州道 |
香取街 | 林西路 | 鞍山道至沈阳道 |
须磨街 | 陕西路 | 多伦道至锦州道 |
石山街 | 宁夏路 | 鞍山道至多伦道 |
淡路街 | 甘肃路 | 多伦道至锦州道 |
加茂街 | 青海路 | 鞍山道至万全道 |
三岛街 | 新疆路 | 鞍山道至多伦道 |
兴津街 | 西藏路 | 鞍山道至包头道 |
住吉街 | 南京路 | 锦州道至南门外大街 |
秋山街 | 锦州道 | 南京路至张自忠路,其中,和平路至张自忠路已不复存在。 |
蓬莱街 | 沈阳道 | 南京路至张自忠路,其中,和平路至张自忠路已不复存在。 |
松岛街 | 哈密道 | 南京路至张自忠路,其中,嫩江道至张自忠路已不复存在。 |
浪速街 | 四平东道 | 甘肃路至张自忠路,其中,嫩江道至张自忠路已不复存在。 |
宫岛街 | 鞍山道 | 南京路至张自忠路,其中,兴安路至张自忠路已不复存在。 |
吾妻街 | 佳木斯道 | 新华路至张自忠路,其中,兴安路至张自忠路已不复存在。 |
伏见街 | 万全道 | 河北路至南京路 |
桃山街 | 包头道 | 山西路至西藏路 |
福岛街 | 多伦道 | 张自忠路至南门外大街 |
桥立街 | 福安大街 | 张自忠路至和平路 |
扶桑街 | 荣吉大街 | 兴安路至和平路 |
大和街 | 兴安路和荣吉大街 | 兴安路为和平路至荣吉大街段,荣吉大街为兴安路至张自忠路段。 |
交通
花园
- 大和公园
经济
贸易
以对日出口棉花为主。1930年代,该租界还以走私活动猖獗引起世人侧目。天津日租界内有大小洋行数百家,许多洋行以贸易为幌子,暗地里为日军侵华收集情报。
- 三菱公司
- 三井物产
- 大仓公司
- 东棉公司
- 日清洋行
- 大石洋行
- 双龙洋行
- 蝠鹿洋行
- 东肥洋行
- 保田洋行
- 顺丰洋行
- 日信洋行
- 松日洋行
- 田岛洋行
- 振裕洋行
- 大和洋行
- 日本隆金洋行
- 日本双田洋行
- 日本新利洋行
- 日商义昌洋行
- 日商东和洋行
- 日商茂记洋行
- 日商金岛洋行
- 日商加藤洋行
- 日商松昌洋行
- 日商三井洋行
- 日商斋藤洋行
- 日商铿村洋行
- 日商迩宫洋行
- 日商武斋洋行
- 日本邮船公司
- 日清汽船株式会社
零售商业
天津日租界的零售商业在当时主要集中于旭街以及天津南市一带。
房地产
- 万国公寓
- 大同公寓
- 华中公寓
娱乐业
1936年,天津日租界内有执照的日本妓院、朝鲜妓院和中国妓院有200多家,正式营业的妓女1000多人。界内公开制造、贩卖吗啡、海洛因的日本店铺有160多家,中国烟馆有500多家。
- 同文俱乐部
- 大罗天游乐场
社会
教育
- 大和学堂
- 中西女中
- 松岛女子高等学校
宗教
- 观音寺
- 妙法寺
- 本愿寺别院
- 日本基督教会
- 天津日本神社
武德殿
外出服装规定
在天津日租界开辟初期,居住在当地的日本人外出时常穿着和服和木屐,这种装束因与西方或中国着装方式不同,经常遭到西方人士和中国人的嘲讽。这一情况引起了日本驻天津领事的不满。为此,日本驻天津领事馆颁布了一系列与服装相关的馆令。
1909年,日本领事馆发布了领事馆令,规定凡是外出穿着不体面者,将面临拘留或罚款。总领事馆建议男性在正式场合尽量穿着西服,而女性则应选择西方或中国风格的服装。1917年,领事馆再次发布告示,进一步规定在道路及公共场所,日本男女不得穿着裸露脚踝的服装,违者将被拘留或罚款。特别是女性,在公共场所必须穿着袜子等遮盖脚踝的服饰。
此后,日本领事馆对居留民的外出服装做出了更多的规定。例如,禁止穿木屐和和服在公共场所出现,违者将被罚款。由于这些规定的影响,天津的日本侨民在公共场所普遍穿着西装,只有在庆祝日本重大节日时才穿着日本传统的和服。
由于领事馆对于着装的一系列规定,天津日租界内的西装行业比较发达,有井筒屋西装店、鹤野西装店、山下西装店、木下洋行、横滨商行、和田西装店等三十余家[5]。
人物
- 溥仪“行在”:宫岛街(今鞍山道)张园、静园。
- 郑孝胥故居,明石街(今和平区山西路)耀华里。
- 段祺瑞公馆:宫岛街。
- 高凌霨故居,桃山街(今包头道)。
- 曹汝霖故居,明石街(今和平区山西路108号)。
- 陆宗舆故居,宫岛街“乾园”(今鞍山道上的“静园”),后转让给溥仪。
原天津日租界不可移动文物分布一览表
原使用用途或名称 | 坐落地址 | 文物级别 | 现使用用途或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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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武官邸 | 新疆路22号 | 文物监管点 | 甘肃路派出所 |
大和学堂 | 鞍山道85号 | 文物监管点 | 教育学院 |
武德殿 | 南京路228号 | 市级 | 总医院 |
松岛女子高等学校 | 甘肃路42号 | 文物监管点 | 汇文中学 |
中西女中 | 南门外大街245号 | 文物监管点 | 长征中学 |
海光寺遗址 | 南京路288号 | 区级 | 血研所 |
段祺瑞旧居 | 鞍山道52号 | 文物监管点 | 教师进修学院 |
大公报旧址 | 和平路169号 | 文物监管点 | 永真眼镜 |
华商工会 | 河北路120号 | 文物监管点 | 民盟 |
王揖唐旧居 | 沈阳道66号 | 文物监管点 | 区劳动局 |
鹿钟麟旧居 | 陕西路53号 | 文物监管点 | 民宅 |
静园 | 鞍山道82号 | 市级 | 民宅 |
日本警察署一分署 | 和平路20号 | 文物监管点 | 和平百货 |
老九章绸缎庄 | 和平路47号 | 文物监管点 | 信托贸易公司 |
玉清池 | 永安大街96号 | 文物监管点 | 玉清池 |
中原股份有限公司 | 和平路172号 | 文物监管点 | 百货大楼 |
张园 | 鞍山道67号 | 市级 | 市少儿馆 |
交还
1943年3月30日,日本将各地日租界交给汪精卫政府,但实际仍维持其原有体制,直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日本投降,中国政府才正式接管日租界,将街道改名。
参考文献
- ^ 1.0 1.1 《前日本驻津总领事馆概况》,天津市公安局
- ^ 天津地名考:海河两岸领事馆. [2011-10-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11).
- ^ 谭汝为:《海河两岸领事馆》,《天津地名考》
- ^ 日本驻天津总领事馆——执行侵华政策、控制华北的中枢. [2011-10-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7-09).
- ^ 5.0 5.1 5.2 5.3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 天津通志·附志·租界. 天津: 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1996. ISBN 9787805635736.
- ^ 6.0 6.1 6.2 6.3 6.4 天津图书馆 (编). 天津日本租界居留民团资料. 南宁: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6. ISBN 7563359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