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難會議
國難會議又稱洛陽國難會議,是因應九一八事變而於1932年4月7日至11日在中華民國河南省洛阳召开的一場會議。此次會議共有140余人出席,由行政院院长汪精卫主持。此次會議圍繞政治和御侮而展開。有人提出「解除党禁、进行制宪」,但沒有結果。不過國民政府同意完成训政後实行宪政,並在训政期间设立中央民意机关以监督财政与外交[1][2]。会後與會各方發表决议,提出「凡侵害国家政治独立及领土与行政完整之敌人,政府应用武力与外交,抵抗到底,有违上述宗旨之条约,概不得签订」[3]。
背景
1931年7月至8月,中華民國爆發1931年江淮水災。同年9月18日,又發生九一八事變。而此時國民政府又在剿共,引起中華民國國民不滿,此時各界要求蔣中正當局结束内战、实施宪政和民主、一致对外。同年11月22日,中国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组织国难会议案》,表示「现在国难日急,中央亟应延揽各方人才,于中央执行委员会领导之下,组织一国难会议,以期积思广益、共济时艰」。12月28日,中國國民黨四届一中全会繼續認定「国难会议与国民救国会议急待召集」[1]。
1932年1月8日,国民政府颁布国难会议召集令,邀請全国各界有識之士「共谋自立之道」。1月28日,一二八事變,日军进攻上海。1月30日,国民政府打算迁都洛阳。3月1日至3月6日,中國國民黨四届二中全会决定国难会议在洛阳召开,并限定議題只能讨论「绥靖」、「救灾」、「御侮」[1]。
參考資料
- ^ 1.0 1.1 1.2 《国民党政府政治制度史词典》. 孔庆泰等编著 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 2000 第97页. [2021-07-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26).
- ^ 《简明中华民国史辞典》 杨立强,刘其奎主编 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 1989 第319页. [2021-07-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26).
- ^ 《中国现代史辞典》 王宗华主编 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 1991 第4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