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自由日
國家自由日(英語:National Freedom Day)是美國在2月1日舉行的紀念日,以紀念亞伯拉罕·林肯總統簽署眾議院和參議院的聯合決議,該決議後來被批准為美國憲法第十三條修正案。林肯總統於1865年2月1日簽署了廢除奴隸制的修正案,儘管該修正案直到後來才被各州批准。
後來,這個日子被作為黑人歷史日來慶祝。
歷史
在20世紀中葉,出生在奴隸制國家並在內戰後獲得自由的理查德·R·萊特少校認為,應該有一個為所有美國人慶祝自由的日子。萊特邀請國家和地方領導人在費城會面,以便制定計劃,將2月1日定為每年的紀念日,以紀念亞伯拉罕·林肯總統在這一天簽署美國憲法第十三條修正案。該修正案解放了所有美國奴隸[1][2] 。
1947年萊特去世一年後,美國國會兩院通過一項法案,將2月1日定為國家自由日。1948年6月30日,哈瑞·杜魯門總統簽署了該節日公告,使之成為法律[2]。
它是黑人歷史日的前身。後來,黑人歷史月在1976年被正式承認。對黑人歷史的承認是由歷史學家卡特·G·伍德森在1926年發起的[2][3]。
總統可以每年於發佈公告,指定2月1日為國家自由日,以紀念亞伯拉罕·林肯於1865年2月1日簽署參議院和眾議院通過的聯合決議,提出憲法第十三條修正案。
在這一天,許多城鎮都有節慶活動。一些公民在私下反思美國所尊崇的自由,感謝美國的善意。在費城,向自由鐘敬獻花圈是多年來紀念國家自由日的傳統。這一天的象徵可能包括一個關於所有美國人自由的主題。
參見
參考資料
- ^ Pennsylvania: Life and Times of Major Richard Robert Wright, Sr. and the National Freedom Day Association. [2007-08-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9-02).
- ^ 2.0 2.1 2.2 125 Influential People and Ideas: Richard Robert Wright Sr.. Wharton Alumni Magazine. [2008-08-30]. (原始内容存档于February 5, 2008).
- ^ National Freedom Day: A Local Legacy. [2007-08-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