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守約
嚴守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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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鎮寧州知州 | |
籍貫 | 廣東廣州府順德縣 |
字號 | 字君卓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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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守約(16世紀—16世紀),字君卓,廣東廣州府順德縣大良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嚴守約是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科廣東鄉試舉人,授寧海教諭,調平和教諭,陞國子監助教,出為灤州知州有名聲,唯被流言中傷改任鎮寧州知州,懲治當地非法互市的軍吏,又勸諭土司安知、安國亨勿劫掠人民,不久他在任內去世,人們都為其哀悼[1]。
引用
參考文獻
- 咸豐《順德縣志》·卷二十四·列傳四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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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寅 |
明朝寧海縣教諭 嘉靖年間 |
繼任: 洪度 |
前任: 孫勳 |
明朝平和縣教諭 1568年-1572年 |
繼任: 張汝賢 |
前任: 劉欲仁 |
明朝灤州知州 1573年-1574年 |
繼任: 邢子深 |
前任: 陳良器 |
明朝鎮寧州知州 萬曆年間 |
繼任: 游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