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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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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漸(16世紀—1648年),思杏,號進吾湖廣永州府道州永明縣[1]明朝政治及南明軍事人物。

生平

周漸是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舉人,次年(1616年)會試副榜,任蕭縣知縣,當時有大盜三十餘人越城劫掠富商,他得知後率領壯丁包圍富商宅第,親自督捕,賊人無一逃脫;調任山東新城經理軍務多所籌畫,再調為彭澤知縣,不久致仕回鄉。其後北京失陷,他拿出資產資助曹志建軍隊,曾合湯執中易百朋永曆二年(1648年)收復永明、江華、道州、寧遠常寧,因病去世[1][2][3]

引用

  1. ^ 1.0 1.1 道光《永明縣志·卷十·人物志》:周漸,字思杏,號進吾,萬厯乙卯舉鄉薦,丙辰中副榜,知南直蕭縣,時有巨盜三十餘人越城屠刼大賈,漸聞率壯丁往捕,無一脫者。以才能調山東新城,經理軍務多籌畫功,再調彭澤令致仕歸,會北都告變,戎馬充郊,漸輸金助餉,罄其家資,不數月卒。
  2. ^ 嘉慶《湖南通志·卷一百三十三·人物九》:周漸,字思杏,永明人,萬歷乙卯鄉舉,知蕭縣,巨盜三十餘人越城劫大賈,漸選壯丁圍賈宅,躬親擒捕,無一脫者;歷新城、彭澤解綬歸,未幾會國都告變,漸輸金助餉,盡竭家資,以疾卒。 舊志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六十七·列傳第四十三》:(永曆二年)(曹)志建與副總兵湯執中及周漸、易百朋復永明、江華、道州、寧遠、嘗寧……漸字思杏,永明人。萬曆四十三年舉於鄉,蕭縣知縣,盜二千【三十】人越城劫大賈,躬捕斬之,無一冤者。調新城、彭澤致仕,傾財佐志建軍。卒。

參考文獻

  • 道光《永明縣志》·卷十·人物志
  • 嘉慶《湖南通志》·卷一百三十三·人物九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六十七·列傳第四十三
官衔
前任:
鄭繼僑
明朝蕭縣知縣
1630年-1632年
繼任:
郭應璧
前任:
陳志遠
明朝彭澤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田安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