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百朋 (明朝)
吳百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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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刑部尚書 | |
籍貫 |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金華府義烏縣 |
原名 | 吳伯朋 |
字號 | 字維錫,號堯山 |
出生 | 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六月二十九日 |
逝世 | 萬曆六年(1578年)戊寅五月十四日 |
配偶 | 娶王氏,封夫人 |
親屬 | 祖父 吳瀾,父 吳瓊 (子)吴大缵 (曾孫)吳之器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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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百朋(1519年—1578年),字維錫,號堯山,浙江承宣布政使司金華府義烏縣(今浙江省義烏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刑部尚書。
生平
初名吳伯朋。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鄉試中舉。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登进士,授江西永丰县知县。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正月受召为試监察御史[1],七月實授山西道御史,巡按浙江、湖广,四十年晋升为大理寺右寺丞[2],四十一年二月进左寺丞,七月升右少卿[3]。世宗改其名為百朋[4]。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五月,升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5]、郧阳抚治[6],次月改任提督军务、巡抚南赣汀漳等处(提督负责军务,巡视南昌、赣州、汀州、漳州)[6]。与两广提督吴桂芳讨伐、平定河源的李亚元、程乡的叶丹楼,又会师一处,在海丰打败倭寇[7]。
起初,广东大埔的百姓蓝松山、余大眷倡导叛乱,在漳州、延平、兴州、泉州之间流窜、抢劫。被官军击退后,他们逃到永春,与香寮盗贼蓝阿普、范继祖联合侵犯德化,被都指挥耿宗元打败,他们假装请求招安。吴百朋也佯装罢兵,利诱乱贼的党徒为内应,先后将他们全部抓获,只有三个叛贼巢穴没有攻下。分别是指和平的李文彪所占据的岑冈,龙南的谢允樟所占据的高沙,赖清规所占据的下历。朝廷因为倭患棘手,十年没有讨伐三股乱贼。李文彪死后,他的儿子李珍与江月照接替他,更加猖獗。嘉靖四十四年秋天七月,吴百朋晋升为右副都御史,依然巡防上述地区。他上奏说:“三个巢穴的乱贼冒犯尊卑之礼而称王,即刻招安即刻又叛乱。广东的和平、龙川、兴宁,江西的龙南、信丰、安远,被蚕食过半。不加紧讨伐,很难评估祸害。三个巢穴中只有赖清规的势力跨江西、广东六县,最违逆圣命,讨伐必须从下历开始。”世宗将奏章交给部中议论,并依从了他。吴百朋便命令守备蔡汝兰在苦竹嶂讨伐并擒拿了赖清规,震慑叛军[8]。
隆庆初年(1567年),吏部因为吴百朋颇受兵营之苦,改升他任大理寺卿[9]。给事中欧阳一敬等人奏请明穆宗仍将吴百朋留任负责剿灭乱贼,穆宗下诏将他升任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10],依旧巡抚故地。吴百朋上奏,春天用兵妨碍农田的耕作,应该进行招安,穆宗听从了他的建议。二年正月,他改任南京兵部右侍郎,随后请求回乡,穆宗不准;三年正月改任刑部右侍郎。父亲去世,回乡服丧,五年十一月再起改兵部右侍郎[11]。
万历初年,奉命巡视宣州、大同、山西三镇。吴百朋以粮饷、险隘、兵马、器械、屯田、盐法、番马、逆党等八件事情考核边疆大臣,督抚王崇古、吴兑,总兵郭琥以下的官吏,分别赏罚有别。又进呈边防图,凡是关塞险隘,番族部落,士马强弱,亭障远近,了如指掌。后因母丧归乡。除服后,万历三年(1575年)六月出任南京都察院掌院事右都御史[12],萬曆五年(1577年)九月升任刑部尚书。一年后卒[13]。
事跡
吳百朋曾在義烏建造藏書樓「抱甕園」。
家族
曾祖吴文高。祖父吴瀾。祖母蔡氏。父吴璋(1491年-1569年),字德纯,號鏡川,盐城县学教谕,累封通議大夫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14]。母蔡氏(1492年-1520年),贈淑人;继母金氏,封淑人。重庆下。兄百元、百忠。弟百顺、百謙、百厚、百禄、百怡。
参考
- ^ 明實錄:世宗實錄 ,381卷 ,6750
- ^ 國朝列卿紀 ,7冊94卷 ,276
- ^ 明實錄:世宗實錄 ,515卷 ,8536
- ^ 《萬姓統譜·卷十》:吳百朋,字維錫,義烏人。嘉靖丁未進士。初名伯朋,世廟改今百字。歴南京刑部尚書。
- ^ 明實錄:世宗實錄 ,521卷 ,8536
- ^ 6.0 6.1 明實錄:世宗實錄 ,522卷 ,8543
- ^ 《明史》(卷220):吳百朋,字維錫,義烏人。嘉靖二十六年進士。授永豐知縣。徵拜御史,歷按淮、揚、湖廣。擢大理寺丞,進右少卿。四十二年夏,進右僉都御史,撫治鄖陽。改提督軍務,巡撫南、贛、汀、漳。與兩廣提督吳桂芳討平河源賊李亞元、程鄉賊葉丹樓,又會師破倭海豐。
- ^ 《明史》(卷220):初,廣東大埔民藍松山、余大眷倡亂,流劫漳、延、興、泉間。官軍擊敗之,奔永春。與香寮盜蘇阿普、范繼祖連兵犯德化,為都指揮耿宗元所敗,偽請撫。百朋亦陽罷兵,而誘賊黨為內應,先後悉擒之,惟三巢未下。三巢者,和平李文彪據岑岡,龍南謝允樟據高沙,賴清規據下歷。朝廷以倭患棘,不討且十年。文彪死,子珍及江月照繼之,益猖獗。四十四年秋,百朋進右副都御史,巡撫如故。上疏曰:「三巢僭號稱王,旋撫旋叛。廣東和平、龍川、興寧,江西龍南、信豐、安遠,蠶食過半。不亟討,禍不可言。三巢中惟清規跨江、廣六縣,最逆命,用兵必自下歷始。」帝采部義,從之。百朋乃命守備蔡汝蘭討擒清規於苦竹嶂,羣賊震懾。
- ^ 明實錄:穆宗實錄 ,4卷 ,121
- ^ 明實錄:穆宗實錄 ,6卷 ,170
- ^ 《明史》(卷220):隆慶初,吏部以百朋積苦兵間,稍遷大理卿。給事中歐陽一敬等請留百朋剿賊,詔進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巡撫如故。百朋奏,春夏用兵妨耕作,宜且聽撫,帝從之。尋擢南京兵部右侍郎。乞終養,不許。 刑部右侍郎。父喪歸,起改兵部。
- ^ 明實錄:神宗實錄 ,67卷 ,1457
- ^ 《明史》(卷220):萬曆初,奉命閱視宣、大、山西三鎮。百朋以糧餉、險隘、兵馬、器械、屯田、鹽法、番馬、逆黨八事核邊臣,督撫王崇古、吳兌,總兵郭琥以下,陞賞黜革有差。又進邊圖,凡關塞險隘,番族部落,士馬強弱,亭障遠近,歷歷如指掌。以省母歸。起南京右都御史,召拜刑部尚書。踰年卒。
- ^ 张居正《封通議大夫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鏡川吴公暨配贈淑人合葬墓誌銘》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國朝獻徵錄·卷之四十五》,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 《明史卷二百二十》,出自《明史》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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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钱峄 |
明朝永丰县知县 嘉靖二十六年-二十八年 |
繼任: 张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