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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族人民友谊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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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族人民友谊勋章
类型个人或组织
授予原因在苏联的经济、政治、科学、军事和文化发展上加强内部民族团结和国际友谊
颁发单位Template:URA
颁授资格苏联公民;企业、机构、组织、军事单位和编队、加盟共和国和城市以及外国公民
状态不再授予
設立時間1972年12月17日
首次颁发1972年12月29日
最近颁发1991年12月21日
颁发总数72761
各族人民友谊勋章略章
优先顺序
上等劳动红旗勋章
下等红星勋章

各族人民友谊勋章 (俄语:Орден Дружбы народов羅馬化Orden Druzhby narodov)是苏联在1972年12月17日设立的一种勋章。1980年7月18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修正了此勋章的相关法规。[1]勋章由艺术家亚历山大·朱克设计。苏联解体后被废除。后被俄罗斯联邦友谊勋章所替代。

颁授

根据相关法令,该勋章被授予给苏联公民;企业、机构、组织、军事单位、加盟和自治共和国、州、自治区、边疆区、城市;外国公民。获奖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 为加强社会主义各民族的友谊和合作做出了重大贡献。
  • 在苏联和加盟共和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取得的巨大成就。
  • 为苏联民族国家建设做出贡献。
  • 在科学发展、社会主义国家和民族文化的建设方面开展的特别富有成效的活动,本着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精神积极参与苏联人民的教育,献身和忠诚于苏维埃祖国。
  • 在加强苏联国防力量方面的特殊功绩。
  • 为发展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之间的兄弟情谊与合作,加强人民之间的友好关系作出了巨大贡献。

本勋章应佩戴在左胸,排列在劳动红旗勋章之后,红星勋章之前。

设计

各民族人民友谊勋章由银制成,是一颗微凸的镀金五角星,上面覆盖着深红色珐琅,五角星周围环绕着银色的金字塔面和五束发散的金色光芒。在五角星的中心有一个镀金的苏联国徽,其一些细节被彩色珐琅覆盖。国徽的边缘镶有握手图案,边缘下部有一条覆盖着深红色珐琅的镀金丝带,上面刻有“苏联”字样。在苏联国徽和上部圆环的边缘之间是俄文“各民族人民友谊”。在圆环内的下部和中部是绿色珐琅的月桂树枝。勋章编号被刻在背面。

参考文献

  1. ^ Орден Дружбы народов. [2018-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7-06). 

外部链接

参见